皖江金融租赁股份有限公司信用风险预警系统建设项目招标公告
2024-12-31本招标项目皖江金融租赁股份有限公司信用风险预警系统建设项目已经批准,招标人为皖江金融租赁股份有限公司,招标项目资金由企业自筹,出资比例为100%。该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皖江金融租赁股份有限公司信用风险预警系统建设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二、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1..实施地点:皖江金融租赁股份有限公司(地点:合肥市)。
2.实施周期:项目预计2025年2月入场进行双方项目启动会,2025年6月底进行验收,具体实施进度供应商进行自主阶段划分。
3.招标范围及内容:皖江金融租赁股份有限公司信用风险预警系统建设项目,包括但不限于设计(开发)、测试、集成、迁移、部署、调试、试运行、验收、技术服务、培训及售后服务等实现“交钥匙”的全部内容。本项目包含两部分:
(1)企业外部数据获取:包括工商信息(照面信息、成员信息、股权信息、变更信息、对外投资信息、分支机构、实控人)、司法信息(被执行人信息、失信被执行人、限制高消费、破产重组、终本案件、询价评估、司法拍卖、裁判文书、法院公告、立案公告/信息、开庭公告、财产保全)、经营风险(经营异常、严重违法、股权出质、动产抵押、行政处罚、环保处罚、税收违法、简易注销、破产清算)、其他信息(融资风险信息(如违约、担保、租赁、借贷等相关融资类))、关联方(司法风险信息、司法风险信息、融资风险信息(如违约、担保、租赁、借贷等相关融资类))等。
(2)预警系统建设:要求包括对内部和外部风险数据进行预警指标和规则加工处理、展示各监控企业触发预警规则的明细数据内容、各监控企业触发的预警规则的反馈处理、企业预警触发情况监控数据概览、与公司内部系统对接、预警平台系统配置和管理、支持后续信创工作等。
具体招标范围及内容详见“第五章 招标人要求”以及澄清补充文件(如有)。
4.包别划分:本项目共1个包。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1.投标人须为在中国境内(不含港澳台)注册成立的具备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单位。(提供有效的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
2.投标人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注:投标人提供自2024年6月1日以来不少于任意一个月的缴纳税收和社保的证明材料。依法免税的、依法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或由第三方机构代缴的,应提供相应文件说明。
3.信誉要求:投标人不得存在下列有效情形之一:
(1)截至投标截止时间,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www.gsxt.gov.cn/)中仍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
(2)截至投标截止时间,在“信用中国”网站(http://www.creditchina.gov.cn/)中仍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3)截至投标截止时间,在“信用中国”网站(http://www.creditchina.gov.cn/)中仍被列入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
(4)在近三年内(投标截止时间向前追溯三年)投标人或其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有行贿犯罪行为。
注:“有效”是指“情形”规定的程度、起止期间(时间段)处于有效状态。投标文件中提供信誉要求承诺,评标委员会评标时现场查询核实(1)、(2)、(3)项,如发现承诺做假,招标人有权取消中标资格或合同履约)
4.投标人承诺:
(1)招标人在使用为我方提供的产品或服务时,不存在任何已知的不合法的情形,也不存在任何已知的与第三方专利权、著作权、商标权或工业设计权相关的任何争议,我方保证招标人有权使用的专利权技术以及知识产权保护的其他技术时,招标人不会因此受到任何侵权指控以及其他损失,否则我方全额赔偿招标人由此造成的损失且承担其他任何法律责任;
(2)我方所提供的产品或服务以及对于买卖双方所提供的各种资料,不向第三方透露,我方一旦中标后,与招标人签订保密协议,并作为合同附件;
(3)我方若中标,系统部分承担方将至少提供12个月(1年)的免费系统维护服务。数据部分承担方在数据有效期内提供免费运维服务。
(4)我方若中标,将提供所有源码给招标人。
(5)不将本项目招标内容以任何方式进行转包、分包。
5.本次招标项目接受联合体投标,单个联合体仅限2名联合体成员,需分别承担系统与数据任务。独立投标人或联合体数据部分承担方需具有企业征信业务经营备案证;
注:(1)按照“第六章 投标文件格式”提供联合体协议书(如有);
(2)须提供备案证证书复印件。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1.获取时间:2024年12月31日至 2025年1月21日17时00分(北京时间,下同)。
联系人:陈经理
手机:13718064756(微信同号)
电话:010-83551561
邮箱:kefu@gdtzb.com
QQ:15716754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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