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金七门核电厂1、2号机组大件吊装工程二次招标公告
2024-12-31
1.招标条件
受中国核 电工程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招标人”)的委托,就本项目进行公开招标。本项 目资金来源已落实,已具备招标条件。
2.招标概况
2.1招标编号:JD9
2.2项目名称: 浙江金七门核电厂1、2号机组大件吊装工程
2.3项目概况:浙江金七门核电厂1、2号工程建设两台百万千瓦级压水堆核 电机组,采用华龙一号技术方案。
2.4招标范围:浙江金七门核电厂1、2号机组大件吊装清单物项的吊装、二 次倒运的装卸和特殊情况下的装卸车等相关工作。
2.5建设地点/项目地点:浙江省宁波市象山县鹤浦镇金七门村,地处南田岛 南缘,猫头洋北岸。
2.6计划开工日期:2025年3月15日(暂定,1号机组模块一吊装)。 计划交工日期:2030年2月28日(暂定,2号机组烟囱吊装完成)。
工期总日历天数:1812天。工期总日历天数与根据前述计划开交工日期计算 的工期天数不一致的,以工期总日历天数为准。
以上时间均为吊装时间,吊装前准备与吊装后撤场需承包商自行考虑。
发包人同时保留在工程施工过程中对进度计划进行调整的权利,承包人也必 须相应地调整。承包人承诺服从本工程进度条款的安排和要求。具体工期要
求以发包人批准的三级进度计划为准。
2.7质量要求或标准:合格并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的相关国家标准、行业标准或者发包方认可的其它标准。 3.投标人资格要求
(1)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拥有合法经营权力,具有独立的法人资格,符合国家有关规定,具有完成本招标项目的相关人员、设备、财务、技术能力。
(2)投标人应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法规以及相关行业的规定。
(3)投标人必须具有履行合同所必要的技术、服务能力并满足下列要求:
A.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注册成立的合法法人实体并在财务上独立、合 法运作。
B. 投标人能够满足招标人的质量保证体系要求,能够根据其所承担的项目 任务、责任制定和实施质量保证大纲,并对质量保证大纲的有效性,所提供的项 目质量和服务负责。
(4)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具备资质:具有电力工程施工总承包一级(或甲 级)资质及以上或机电工程施工总承包一级(或甲级)资质或特种工程(特殊 设备的起重吊装)专业承包资质;
(5)项目经理资格: 一级建造师执业资格(机电工程专业)。安全生产考核 B证,并提供能证明安全生产考核B证在有效期内的相关证明文件。
注 :一级建造师注册证书应符合《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关于全面实行 一级建造师电子注册证书的通知》(建办市【2021】40号)的要求。2022年1 月1日起一级建造师统一使用电子证书,纸质注册证书作废。 一级建造师打印 电子证书后,应在个人签名处手写本人签名,未手写签名或与签名图像笔迹不 一致的,该电子证书无效。电子证书使用时限为180天,本人应确认该证书的 使用时限,超出使用时限的电子证书无效。
(6)安全生产许可证: 有,且在有效期内。
(7)财务状况:投标人须有良好的银行信用和商业信誉,不得处于破产、 停业、财产被接收或冻结等任何不利于合同目的实现的情形,财务状况良好。
(8)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招标文件发售
4.1招标文件售价:每套招标文件售价人民币1000元整,售后款项不予退还。
联系人:陈经理
电话:010-83551561
手机:13717815020 (欢迎拨打手机/微信同号)
邮箱:kefu@gdtzb.com
QQ:15716754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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