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郑市2025年移动源及尾气油品检测技术服务项目竞争性磋商公告
2024-12-311、项目编号:HNS
2、项目名称:新郑市2025年移动源及尾气油品检测技术服务项目。
3、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4、预算金额:703450元
最高限价:703450元;一标段:505300元,二标段198150元。
序号 |
包号 |
包名称 |
包预算(元) |
包最高限价(元) |
是否专门面向中小企业 |
1 |
一标段 |
对新郑市加油站油库监督性抽测、对新郑市非道路移动机械尾气监督性抽测 |
505300 |
505300 |
是 |
2 |
二标段 |
对新郑市辖区内重型柴油货车尾气入户抽测 |
198150 |
198150 |
是 |
5、采购需求(包括但不限于标的的名称、数量、简要技术需求或服务要求等)
5.1采购内容:一标段:对新郑市加油站油库监督性抽测;对新郑市非道路移动机械尾气监督性抽测;二标段:对新郑市辖区内重型柴油货车尾气入户抽测。
5.2项目地点:新郑市境内。
5.3质量要求:符合国家及行业相关标准,满足采购人需求
5.4服务期限:自委托服务协议生效之日起至2025年12月31日止。
5.5标段划分:一标段:对新郑市加油站油库监督性抽测;对新郑市非道路移动机械尾气监督性抽测;
二标段:对新郑市辖区内重型柴油货车尾气入户抽测。
6、合同履行期限:自委托服务协议生效之日起至2025年12月31日止。
7、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否
8、是否接受进口产品:否
9、是否专门面向中小企业:是
二、申请人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满足的资格要求:
(1)促进中小企业、监狱企业和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发展扶持政策;
(2)政府强制采购节能产品政策、环境保护政策。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3.1、供应商须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CMA检测证书及附表。
3.2、根据《财政部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6]125号)和豫财购[2016]15号的规定,对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响应人,拒绝参与本项目政府采购活动。(查询渠道: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失信被执行人;信用中国—信用服务—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中国政府采购网—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查询时间须在公告发布之后至响应文件递交截止之前,截图附在响应文件中);
4、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
5、供应商与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及其附属机构没有行政或经济关联。
6、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7、本项目采用资格后审。
8、各供应商可以投标多个标段,但只能中一个标段。
三、获取采购文件
1.时间:2024年12月31日至2025年01月08日,每天上午08:30至12:00,下午14:30至17:3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2.售价:300元
四、响应文件提交
1.截至时间:2025年01月13日下午15时00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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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陈经理
电话:010-83551561
手机:13717815020 (欢迎拨打手机/微信同号)
邮箱:kefu@gdtzb.com
QQ:15716754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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