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信息

长庆石化分公司2025-2026年度质量检验中心化验室仪器设备及公用设施运行隐患消除项目招标公告

2024-12-31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长庆石化分公司2025-2026年度质量检验中心化验室仪器设备及公用设施运行隐患消除项目已由长庆石化分公司批准,资金来自自筹资金,出资比例为100%,招标人为长庆石化分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服务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名称:长庆石化分公司2025-2026年度质量检验中心化验室仪器设备及公用设施运行隐患消除项目

2.2项目概况:长庆石化公司质量检验中心化验室仪器设备及公用设施维护保养,消除运行隐患,保障设备长周期稳定运行。服务方式为驻厂式,至少2名固定运维人员,服务内容包括质量检验中心269台分析仪器、环保检测设备、实验室操作台(柜)、实验室通排风系统、实验室气路系统、安全监测系统设备设施日常运行检查、维修维护及日常设备保养等,分析设备因故障维修所需部件由投标方负责,具体详见技术要求。

2.4招标范围为:长庆石化公司质量检验中心269台分析仪器、环保检测设备、实验室操作台(柜)、实验室通排风系统、实验室气路系统、安全监测系统设备设施日常运行检查、维修维护及日常设备保养等,本项目为固定总价,除分析使用的电极、色谱柱、进样针、过滤器、紫外灯、模式干燥器、石英燃烧管、辛烷值机及十六烷值机的爆震传感器、气缸、电机等由甲方提供,其余配件及易耗品全部由服务方提供。

2.5技术标准:详见《长庆石化分公司2025-2026年度质量检验中心化验室仪器设备及公用设施运行隐患消除项目技术方案》。

2.6服务地址:长庆石化公司质量检验中心。

2.7服务期限:24个月,2025年2月22日-2027年2月22日(预估)。

2.8标段(标包)划分:本项目不划分标段。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营业执照要求:投标人应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法人或其他组织,具有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法人企业分支机构等不具备法人资格的投标人参与投标时,应持对应法人企业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及法定代表人出具的授权委托书方可参与投标)。投标人须提供营业执照扫描件。

3.2投标人需提供近3年(2021年1月1日起至投标截止日)至少具有1项实验室分析仪器设备驻厂式维保服务业绩,维保设备需同时包含辛烷值机、十六烷值机、气相色谱仪、硫/氮含量分析仪。须提供有效的业绩证明文件,包括合同封面页、范围页、签字页及发票扫描件并附发票查验截图。

3.3财务要求:未被责令停产停业;未进入清算程序,或被宣告破产,或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投标人应提供2023年度经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会计师签字盖章和公司盖章的财务审计报告,包括资产负债表、利润表、现金流量表、财务报表附注。

3.4信誉要求:①未被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www.gsxt.gov.cn/)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②未被“信用中国”网站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③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拟委任的项目负责人(如有)均无行贿犯罪行为

4.招标文件获取

4.1凡有意参加投标的潜在投标人,请于北京时间2024年12月31日至2025年1月6日……报名。

4.2招标文件每套(共1包)售价为200元人民币。

5.投标文件递交

5.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及开标时间)为2025年1月13日9时00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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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陈经理
电话:010-8355156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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