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5-2027年度出口欧洲低浓在欧洲境内清关运杂、欧洲内陆运输服务及空容器返回YZN0-FW-GKJT-24-1311第1次变更公告
2024-12-312025-2027年度出口欧洲低浓铀在欧洲境内清关运杂、欧洲内陆运输服务及空容器返回项目竞争性谈判采购公告(第一次变更)
本采购项目2025-2027年度出口欧洲低浓铀在欧洲境内清关运杂、欧洲内陆运输服务及空容器返回项目已由中国原子能工业有限公司批准实施,采购项目资金已落实,采购人为中国原子能工业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采购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竞争性谈判。
2.1 采购范围:
(1)将低浓铀货物从欧洲主要港口(实际以甲方通知为准)运输至甲方指定的欧洲地区组件制造厂(暂定为法国Orano、英国SFL、瑞典Vasteras、法国EDF、西班牙ENUSA,实际以甲方通知为准)以及运输空货包返回(分别为DN-30外包装返回德国工厂、框架箱和30B容器返回中国境内港口)工作。具体服务内容包括但不限于欧洲境内清关服务、欧洲主要港口到组件制造厂的内陆运输、运输安全保卫、货物装卸、辐射监测(如有)、DN-30外包装从组件厂返回德国工厂、框架箱和30B容器从组件厂返回中国境内港口的运输服务等工作。
(2)低浓铀样品(P10取样器)从国内机场(待定)运输至欧洲组件制造厂(暂定法国Orano、英国SFL、瑞典Vasteras,实际以甲方通知为准),采用航空运输方式。具体服务内容包括但不限于欧洲境内清关服务、欧洲主要港口到组件制造厂的内陆运输、货物装卸、辐射监测(如有)等工作。
2.2 服务期限:自合同生效之日起三年
2.3 服务地点:欧洲地区及中国境内
2.4 质量要求或服务标准:
(1)符合国际放射性物品运输管理条例(SSR-6 2012及最新修订版)及运输途径国的相关法律条例规定。
(2)按照国际相关运输安全规范以及国外放射性物品运输安全管理相关要求,负责将货物完好、安全、规范地运输至目的地(甲方指定工厂)。
3、供应商资格要求
3.1具有独立订立合同和履行合同能力的法人或其他组织,符合合同执行地所在国有关规定,具有履行合同所必要的财务、技术、采购及组织能力,有资格和能力完成本采购相关内容。
3.2本次采购不接受联合体响应。
3.3 供应商不得存在:
(1)被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www.gsxt.gov.cn/)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黑名单)”;
(2)被人民法院在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zxgk.court.gov.cn/shixin)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3)处于被责令停业,应答资格被暂停或取消,被暂扣或者吊销执照或资质证书,没有进入清算程序,或被宣告破产状态,或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
(4)最近三年内骗取中标和严重违约及发生重大质量问题;
(5)在近三年内供应商或其法定代表人、拟委任的项目经理没有行贿犯罪行为;
(6)被列入中核核工业集团公司或中国原子能工业有限公司违纪违规名单、违约名单、资格暂停供应商清单或黑名单、且未从上述名单中释放的情况。
联系人:陈经理
手机:13718064756(微信同号)
电话:010-83551561
邮箱:kefu@gdtzb.com
QQ:15716754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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