鹤山市人民医院医护患电子认证与签名系统采购项目招标公告
2024-12-31项目名称:鹤山市人民医院医护患电子认证与签名系统采购项目
预算金额:55.000000 万元(人民币)
最高限价(如有):55.000000 万元(人民币)
采购需求:
合同包1(鹤山市人民医院医护患电子认证与签名系统采购项目):
合同包预算金额:550000.00元
品目号 |
品目名称 |
采购标的 |
数量(单位) |
技术规格、参数及要求 |
品目预算(元) |
最高限价(元) |
1-1 |
其他服务 |
医护患电子认证与签名系统 |
1项 |
详见采购文件 |
550000.00 |
550000.00 |
合同履行期限:自合同签订生效之日起至合同所约定的全部义务履行完毕之日止。
本项目(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本项目不属于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的项目;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合同包1(鹤山市人民医院医护患电子认证与签名系统采购项目)特定资格要求如下:(1)投标人应当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1)投标人应当是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自然人;(提供有效的营业执照或相关单位登记证书复印件(若法人或者其他组织投标的),自然人有效的身份证明复印件(若自然人投标的)。若分支机构投标的,应当取得总公司(总所)出具给分支机构的有效授权,并同时提供总公司(总所)的营业执照、总公司(总所)出具给分支机构的有效授权书及分支机构的营业执照复印件)2)投标人应当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2023年度财务状况报告或2024年1月至今任意1个月的财务报表或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复印件)3)投标人应当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提供《关于资格的声明函》)4)投标人应当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2024年1月至今任意1个月的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材料复印件;如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应当提供相应证明文件复印件)5)投标人参加招标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重大违法记录是指供应商因违法经营受到刑事处罚或者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较大数额罚款等行政处罚,较大数额罚款按照《财政部关于<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十九条第一款“较大数额罚款”具体适用问题的意见》(财库〔2022〕3号)执行;(提供《关于资格的声明函》)6)投标人应当符合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提供《关于资格的声明函》)(2)投标人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记录失信被执行人或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或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三、获取招标文件
时间:2025年01月02日 至 2025年01月08日,每天上午9:00至12:00,下午14:30至17:3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售价:¥300.0 元,本公告包含的招标文件售价总和
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
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2025年01月22日 10点00分(北京时间)
开标时间:2025年01月22日 10点00分(北京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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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陈经理
电话:010-83551561
手机:13717815020 (欢迎拨打手机/微信同号)
邮箱:kefu@gdtzb.com
QQ:15716754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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