物流机器人租赁服务招标公告
2024-12-31物流机器人租赁服务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获取招标文件,并于2025年1月10日下午15时00分(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
二、项目基本情况
1.项目编号:0722
2.项目名称:物流机器人租赁服务项目
3.预算金额:人民币贰拾叁万元整(¥230,000.00)
4.最高限价:人民币贰拾叁万元整(¥230,000.00)
5.采购需求:为推动我院智慧化建设、提升患者就医体验。计划租赁5台物流机器人,门诊一楼放置3台,门诊二楼放置2台,门诊三楼放置1台。
6.服务期限:自合同签订之日起365个自然日。
7.服务属性:本项目为长期服务项目,合同期满可以续签,但合同履行期限最长不得超过二十四个月。如甲方对履约情况不满意,甲方不再续约。
三、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包括但不限于:
(1)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内注册登记的机构,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提供注册登记的证明文件复印件)。分支机构参与投标的须提供总公司出具的愿为其参与本项目投标以及履约等行为承担民事责任的承诺函(格式自拟),且同一家总公司只能授权一家分支机构参与投标,且总公司不能与下属的分支机构同时参与投标(如为总公司参与投标的,提供总公司《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如为分支机构参与投标,提供总公司和分支机构的《营业执照》复印件及《承诺函》加盖公章,原件备查);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由投标人在《政府采购投标及履约承诺函》中作出声明);
(3)投标人及其法定代表人参与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投标人成立不足三年的可从成立之日起算),在经营活动中无重大违法记录、无行贿犯罪记录、无串通投标、弄虚作假不良行为记录被暂停投标资格期间的情况(由投标人在《政府采购投标及履约承诺函》中作出声明);
(4)投标人及其法定代表人于前三年内(投标人成立不足三年的可从成立之日起算)无因违反建设工程法律、法规规定而受到建设行政主管部门红色警示并正在红色警示期间的情况(由投标人在《政府采购投标及履约承诺函》中作出声明);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本项目不属于专门面向特定企业(单位)的采购项目。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1)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不允许转包、分包。
四、获取招标文件
1.时间:2024年12月30日至2025年1月8日17时(北京时间)。
2.获取方式为线上。
3.本采购文件(数据文档下载)收费:人民币200.00元/项/包,概不退还。
本招标项目仅供正式会员查看,您的权限不能浏览详细信息,请点击注册/登录,联系工作人员办理入网升级。
联系人:陈经理
电话:010-83551561
手机:13717815020 (欢迎拨打手机/微信同号)
邮箱:kefu@gdtzb.com
QQ:15716754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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