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信息

粤传媒印务分公司商印平张胶印油墨采购公告

2024-12-31
一、项目名称

粤传媒印务分公司商印平张胶印油墨采购项目

二、项目类别

货物

三、采购方式

询价

四、采购内容

商印平张胶印油墨共200000公斤,其中彩墨175000公斤,黑墨25000公斤。

五、采购控制价

其他综合评分

六、供应商资格条件

1.报价人应为在中华人民共和国注册的具有独立民事责任的法人或其他组织,取得合法企业工商营业执照且在有效期内,具有与本项目相关的经营范围。
2.分支机构报价的,须提供分支机构的营业执照及总公司出具的授权书,授权书须加盖总公司公章。由总公司(总所)授权的,总公司取得的相关资质证书对分支机构有效,法律法规或者行业另有规定的除外,同一公司(总公司)只能授权一个所属分支机构参与报价。
3.报价人必须是拟投货物的制造商(或制造商集团公司或制造商集团下属的分子公司)或制造商授权参加本次报价的唯一授权代理商(非拟投货物制造商)。如为制造商集团公司或制造商集团下属的分子公司,还应提交制造商集团出具的有效证明文件、制造商的营业执照复印件、制造商授权参加本次报价的唯一授权;如为代理商,必须获得制造商有效授权;如制造商与代理商同时参与报价的,只接受制造商的报价。
4.同一种品牌只接受一个报价人参与报价,同一个报价人只能报价一种规格型号。
5.报价产品具备有效期内的质量检测报告。
6.报价产品具备中国环境标志产品认证证书。
7.报价人不得存在以下情况(提供《报价人资格声明函》):(1)被责令停业;(2)被暂停或取消报价资格;(3)财产被接管或者冻结;(4)在最近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有重大违法记录、有重大未了结债务纠纷。
重大违法记录,是指供应商因违法经营受到刑事处罚或者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较大数额罚款等行政处罚。如报价人成立时间不足三年的,则从成立时间开始计算。(根据财库〔2022〕3号文,“较大数额罚款”认定为200万元以上的罚款,法律、行政法规以及国务院有关部门明确规定相关领域“较大数额罚款”标准高于200万元的,从其规定)
8.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的段报价或者未划分标的段的同一采购项目报价(提供《报价人资格声明函》)。
9.报价人承诺中选后不将成交项目分包或转让给其他主体实施(提供《报价人资格声明函》)。
10.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报价。

七、公告开始时间

2024年12月31日

八、公告结束时间

2025年01月08日

九、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

2025年01月14日17: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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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陈经理
电话:010-8355156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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