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信息

气电集团时钟同步系统安全隔离装置采购(标段二)招标公告

2025-01-02
基本信息

项目名称:气电集团时钟同步系统安全隔离装置采购

工程项目名称:气电集团时钟同步系统安全隔离装置采购

项目概况:根据《电力系统治安反恐防范要求 第2部分:火力发电企业》第6.13条要求“ 火力发电企业的卫星导航时间同步系统,应采取防干扰安全防护与隔离措施,具备常规电磁干扰信号入侵监测和实时告警能力、卫星信号拒止条件下高精度时间同步保持和干扰信号安全隔离能力,使GPS 为主授时的系统还应具备使用北斗信号原位加固授时防护与 GPS 信号安全隔离的能力”。现为气电集团所属电厂采购时钟同步系统安全隔离装置,共计23套。本采办包按项目所在地划分为三个标段,可兼投兼中,分标段授标。标段一项目所在地位于海南省文昌市和儋州市,对应需求单位为文昌电厂和洋浦电厂,采购时钟同步系统安全隔离装置共计9套。标段二项目所在地位于江苏省盐城市和福建省莆田市,对应需求单位为阜宁电厂和莆田电厂,采购时钟同步系统安全隔离装置共计8套。标段三项目所在地位于广东省深圳市和珠海市,对应需求单位为深圳电厂和珠海电厂,采购时钟同步系统安全隔离装置共计6套。本项目为标段二采购项目。

项目所在地:广东省/深圳市/市辖区

资金来源:企业自筹

资金落实情况:已落实

标段信息

1. 气电集团时钟同步系统安全隔离装置采购(标段二) 标段

标段(包)编号:CGP-24-DH-JC-0007/02

发标日期:2025年01月02日

主要技术规格:

交货期/服务期/完工期:合同签订后应答人接到采购人的送货通知后20天内完成货物的供货及安装调试

交货数量:

招标范围:

出资比例:

生产能力:

资格要求:1.资质要求:应答人须是符合下列条件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法人,或具备国家认可经营资格的其他组织:(1)应答人为企业的,应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三证合一”或“五证合一”);(2)应答人为分公司的,应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三证合一”或“五证合一”)和总公司合法授权书。总公司与分支机构只可一家参与应答,同时参与应答视为应答无效;(3)应答人为事业单位的,应答人应经全国各级事业单位登记管理机关核准登记或者备案,具有合法有效的事业单位法人证书。2.应答人所投产品须是由“国反恐办发【2024】29号文”中联合检测通过的型号产品,应答人如提供其他型号产品则视为无效投标,将否决其投标。3.须成立时间满1年(含1年)以上(提供世界或者国内首创产品的企业、市场无类似可替代产品的企业、或现有供应商因自身业务调整成立的全资/控股的子公司除外)。4.业绩要求:(1)应答人在近5年(2020年1月1日-投标截止日)至少具有1项时钟同步系统安全隔离装置的供货业绩。(2)业绩证明文件包括:业绩合同关键页(至少包括:合同首页、双方签字盖章页、合同签订日期页、供货范围描述页、主要技术参数页),未提供业绩证明文件或提供的业绩证明文件无法认定上述业绩要求的,视为无效业绩。(3)业绩认定时间: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5.应答人如存在下述情况之一,采购人有权拒绝其应答:(1)被中国海洋石油集团有限公司处以“取消投标资格”及以上处罚,且仍在处罚期内或处罚期满但在系统中的供应商档案中的“档案状态”为“采购冻结”、“业务状态”为“冻结”的。(2)被中国海洋石油集团有限公司或中海石油气电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在集团范围内进行风险提示,且在中国海洋石油集团有限公司采办业务管理与交易系统中被采购冻结,进入调查程序的。(3)处于被责令停业的状态;处于被行政主管部门取消投标资格的处罚期内;处于全部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的状态;在应答报名截止日期前两年内有行政主管部门已书面认定的重大质量问题。(4)被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5)被最高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或各级法院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在近三年内,应答人公司法人或法定代表人或拟委任的项目负责人有行贿犯罪行为的。(6)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7)未在系统中领取询价文件。6.不接受联合体报价。7.不接受代理商或贸易商投标。

招标文件领取时间:2025年01月02日 至 2025年01月09日

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2025年01月14日 09时00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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