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信息

世纪大道快速路南延(东苑立交-鄞州南收费站)工程一期(东苑立交-鄞州大道)启动段综合通信管道工程招标公告

2025-01-02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世纪大道快速路南延(东苑立交-鄞州南收费站)工程一期(东苑立交-鄞州大道)已由宁波市鄞州区发展和改革局以鄞发改审批【2024】157号批准建设,项目招标人为宁波市绕城高速连接线建设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综合通信管道工程进行公开招标,本项目为非依法必须招标项目。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建设地点:世纪大道快速路南延(东苑立交-鄞州南收费站)工程一期(东苑立交-鄞州大道)北起东苑立交,沿现状甬台温高速两侧布设,南至鄞州大道,道路全长约6.4公里。其中启动段位于鄞州区,与甬台温高速共通道,东侧主线桩号SJDDNYEK5+788~SJDDNYEK6+126,西侧主线桩号SJDDNYWK5+778~SJDDNYWK6+121,衔接鄞州大道快速路。
2.2招标控制价:1071491元。
2.3招标范围:世纪大道快速路南延(东苑立交-鄞州南收费站)工程一期(东苑立交-鄞州大道)启动段综合通信管道工程施工总承包,具体详见工程量清单。
2.4施工总工期:90日历天,且满足世纪大道快速路南延(东苑立交-鄞州南收费站)工程一期(东苑立交-鄞州大道)总体进度需要。
2.5质量要求:国家及行业施工验收规范一次性验收合格。
2.6安全要求:合格。
2.7标段划分:1个标段。
2.8本项目的综合通信管道涉及国防光缆及多家运营商(中国电信股份有限公司宁波分公司、中国移动通信集团浙江有限公司宁波分公司、宁波华数广电网络有限公司、中国联合通信网络有限公司宁波分公司、中国电信股份有限公司宁波长途电信传输局等),中标人迁移作业时,应接受上述国防光缆部队、运营商及相关产权单位的监督,并做好与建设单位、国防光缆部队、运营商、产权单位、市政主体施工单位的协调、配合工作。如因投标人无法协调与运营商的关系,导致迁移工作无法顺利开展影响工期的,投标人须承担由此造成的损失。投标人投标时,应充分考虑上述因素,谨慎投标。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投标人资格要求:具有合法有效的企业营业执照、安全生产许可证、具备通信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
3.2拟派项目负责人要求具有注册在投标人单位的通信与广电工程的一级建造师执业资格,同时具有有效的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B类证书。
3.3其他要求
(1)投标人及其法定代表人、拟派项目负责人不得具有被相关行政主管部门处罚且限制在宁波行政区域内投标的不良行为记录,并在处罚有效期内的情形。
(2)投标人及其法定代表人、拟派项目负责人不得为失信被执行人。在中标候选人公示前,招标代理人对中标候选人及其法定代表人、拟派项目负责人失信信息进行查询(具体以中标候选人公示日前“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查询为准),如为失信被执行人的,取消其中标候选人资格,该标段重新招标。
(3)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本项目采用资格后审。
4.报名及招标文件的获取
4.1网上报名及下载招标文件: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5年1月3日9:00时至2025年1月9日23:59时止(北京时间),……下载招标文件。
4.2招标文件费用0元,不再提供纸质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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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陈经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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