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信息

华能浙江清洁能源分公司各运维场站消防设备维保服务招标公告

2025-01-02

1. 招标条件

华能浙江清洁能源分公司各运维场站消防设备维保服务已由项目审批机关批准,项目资金为企业自筹,招标人为华能(浙江)能源开发有限公司清洁能源分公司。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地点:华能(浙江)能源开发有限公司清洁能源分公司各运维场站。

2.2服务内容:华能(浙江)能源开发有限公司清洁能源分公司消防设备维保服务。

2.3服务期:合同签订之日起12个月,具体根据招标方通知为准,通知后1周内入场。

2.4招标范围及内容:对华能浙江清洁能源分公司所辖的运维站(如维保期内有新投产场站,消防设备维保纳入本次维保范围)的消防系统设备开展年度检测并出具报告(需盖章)、月度巡检、隐患排查、故障消缺等工作。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通用资格条件

投标人须为中国华能集团有限公司及所属单位的合格供应商,且不处于供应商暂停投标的期限内。

(对于已在中国华能集团有限公司电子商务平台注册成为潜在供应商的,潜在供应商须通过集团公司、各二级单位或各基层企业审核成为合格供应商后方可参加投标。对于未在中国华能集团有限公司电子商务平台注册的供应商,首先应在中国华能集团有限公司电子商务平台注册成为潜在供应商,潜在供应商通过集团公司、各二级单位或各基层企业审核成为合格供应商后方可参加投标)。

3.2 专用资格条件

3.2.1资质要求:投标人须在社会消防技术服务信息系统网站完成备案登记,服务类需包含消防设施维护保养。

3.2.2业绩要求:投标人2019年1月1日起至今(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具有1项及以上发电厂消防系统维护业绩,需提供合同扫描件(合同扫描件至少包括反映签订合同关键内容页以及签字盖章页),并同时提供结算增值税发票或阶段性收付款发票(事业单位可提供拨款凭证),否则该业绩按无效业绩处理。

3.2.3其他要求:投标人拟派服务人员须至少1人具备一级注册消防工程师职业资格,至少2人具备中级及以上消防员职业资格证书。

3.2.4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获取时间:从2025年01月03日09时00分起至2025年01月09日17时00分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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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陈经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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