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信息

铁塔能源安徽分公司2025年低速车充电桩和换电柜安装服务增补采购项目招标公告

2025-01-02

本招标项目为铁塔能源安徽分公司2025年低速车充电桩和换电柜安装服务增补采购项目(招标编号:AHTT250003),招标人为铁塔能源有限公司安徽分公司,招标代理机构为……。项目资金由招标人自筹,资金已落实。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有意向的潜在投标人(以下简称投标人)可前来投标。

1. 招标范围

1.1招标范围:本项目为集中招标项目。

1.1.1本次集中招标合同有效期为:合同签订之日到2026年5月底或实际采购金额达到框架协议上限金额之日止。

1.1.2采购内容:本次采购内容为低速车充电桩和换电柜安装服务。低速车充电桩安装包括低速充电桩设备安装、调试及充电桩市电引入施工服务及现场协调;换电柜安装包括但不限于承台建设(含接地)、换电柜运输及安装、外市电接入、接地、配合换电柜上线等。      

1.1.3预估规模:预估含税金额2370万元。

1.1.4工期:订单发出后14个日历天内完成安装任务。

1.1.5工程质量:合格,符合国家和行业及本项目技术规范书相关要求。

1.1.6免费质保期:验收合格后不少于1年。

1.1.7施工地点:招标人指定地点。

1.2承包方式:包工包料

1.3本项目划分6个标段,投标人可投标段数量不限,最多可中1个标段。标段划分具体如下:

标段

预算金额(含税,万元)

地市

金额(含税,万元)

份额

份额占比

实施区域

1

900

合肥

540

份额一

60%

合肥1

360

份额二

40%

合肥2

2

450

蚌埠

270

份额一

60%

蚌埠1

180

份额二

40%

蚌埠2

3

400

滁州

400

份额一

100%

滁州全市

4

300

安庆

180

份额一

60%

安庆1

120

份额二

40%

安庆2

5

200

六安

200

份额一

100%

六安全市

6

120

铜陵

90

份额一

75%

铜陵1

30

份额二

25%

铜陵2

合计

2370

/

2370

/

/

/

备注:部分实施区域对应的系统区域及行政区域如下:

实施区域

系统区域

行政区域

合肥1

西城区域、肥西县区域、庐江县区域

庐阳区、蜀山区、高新区、经开区、政务区、肥西县、庐江县

合肥2

东城区域、肥东县区域、长丰县区域、巢湖市区域

包河区,滨湖区、瑶海区、新站区、肥东县、长丰县、双凤区、巢湖市

蚌埠1

蚌埠市分公司直管区域

龙子湖区、禹会区、 蚌山区、淮上区

蚌埠2

怀远县区域、五河县区域、固镇县区域

怀远县、五河县、固镇县

滁州全市

滁州全市

滁州全市

安庆1

市区区域、桐城县区域、怀宁县区域、望江县区域

迎江区、大观区、宜秀区、桐城市、怀宁县、望江县

安庆2

潜山县区域,太湖县区域,宿松县区域,岳西县区域

潜山县,太湖县,宿松县,岳西县

六安全市

六安全市

六安全市

铜陵1

铜陵市分公司直管区域

铜官区、义安区、郊区

铜陵2

枞阳县区域

枞阳县

1.4 本项目设置最高投标限价,根据基准价(低速车充电桩安装费、换电柜安装费,电缆)填报折扣(on),折扣1(on)、折扣2(on)最高投标限价均为折扣(on)100%,任一报价超过最高投标限价的,否决相应标段投标。

2. 投标人资格要求

2.1 投标人基本资格要求

2.1.1投标人须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法律上和财务上独立的法人或其他组织,合法运作并独立于招标人和招标代理机构,提供有效的营业证明材料扫描件(如营业执照、事业单位法人证书等)。

2.1.2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投标人,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2.1.3投标人的股东为自然人,且完全一致的不同投标人,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2.1.4投标人的高级管理人员(包括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公司董事长、公司副董事长、公司总经理、公司副总经理、公司总会计师/公司财务总监)为同一人或者存在交叉任职的不同投标人,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2.1.5投标人能够为本项目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并提供相应证明或承诺。

2.1.6投标人须同时具备以下资质:

(1)住房和城乡建设部或其下属行政机构颁发的电力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含)以上资质或输变电工程专业承包三级(含)以上资质;

(2)电监会或能源监管办颁发的有效的《承装(修、试)电力设施许可证》五级或五级以上(须同时具备承装类、承修类)资质;

(3)住房和城乡建设部或其下属行政机构颁发的有效的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

注:根据《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关于印发建设工程企业资质管理制度改革方案的通知》(建市〔2020〕94号)的规定换发或颁发的资质证书根据资质对应关系按照上述原则认定。

2.1.7投标人须同时具备住房和城乡建设部或其下属行政机构核发的有效的以下证书:

(1)企业主要负责人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A证);

(2)项目经理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和机电工程专业二级(含)以上注册建造师证书;

(3)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C证)。

以上相关人员须提供相关有效证书、身份证正反面及投标人为其缴纳的2024年6月1日至投标文件递交截止之日止任意一个月的社保缴纳证明或劳动合同。

2.1.8投标人须提供2022年1月1日起至投标文件递交截止之日已签订的类似项目业绩(充电桩/换电柜安装服务类或电力引入施工类)。注:提供合同关键页扫描件(包括合同名称页、合同标的页、合同金额页、合同签章页)作为证明材料,如提供的是框架合同,须同时提供框架合同和订单(线上订单(须能体现为该框架协议下的订单,若无法体现的,须提供采购方盖章的证明文件,证明文件中须包含框架合同名称、合同编号及订单金额)/纸质订单(需要体现采购方盖章及与所提供框架协议的关联性))作为证明材料。单项合同时间和金额以合同为准,框架合同时间和金额以订单为准。含有多份订单的框架合同视为一份合同。原件备查。

2.2投标人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1)为招标人不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附属机构(单位);

(2)为本招标项目前期准备提供设计或咨询服务的,但设计施工总承包除外;

(3)为本招标项目的监理人;

(4)为本招标项目的代建人;

(5)为本招标项目提供招标代理服务的;

(6)与本招标项目的监理人或代建人或招标代理机构同为一个法定代表人的;

(7)与本招标项目的监理人或代建人或招标代理机构相互控股或参股的;

(8)与本招标项目的监理人或代建人或招标代理机构相互任职或工作的;

(9)被依法暂停或取消投标资格的;

(10)被责令停产停业、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暂扣或者吊销执照;

(11)进入清算程序,或被宣告破产,或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

(12)在最近三年内(自【2022年01月01】日起)被相关行业主管部门或司法机关认定有骗取中标、严重违约、重大工程质量或者重大工程安全问题(以相关行业主管部门的行政处罚决定或司法机关出具的有关法律文书为准)的;

(13)在最近五年内(自【2020年01月01】日起)被判处单位行贿罪,且行贿行为与采购活动相关的(以“中国裁判文书网”的生效判决为准);

(14)在最近五年内(自【2020年01月01】日起)被判处合同诈骗罪的(以“中国裁判文书网”的生效判决为准);

(15)被最高人民法院认定为失信被执行人的(以“信用中国”网站或各级信用信息共享平台公布的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为准),已执行完毕或不再执行的除外;

(16)被中国铁塔股份有限公司列入全国或安徽省分公司“禁止交易企业名单”的;

(17)被中国铁塔股份有限公司列入同类服务“中国铁塔全国级或安徽省级供应商黑名单”,且本项目在禁止参与范围内的。

(18)不同投标人在递交的投标文件的文件制作机器码或文件创建标识码一致。

2.2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不得转包、违法分包。

2.3 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要求。

3. 资格审查方法

本项目将进行资格后审,资格审查标准和内容见招标文件第三章“评标办法”,凡未通过资格后审的投标人,其投标将被否决。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招标文件获取时间:【2025年1月3日09时00分至2025年1月8日17时00分】(北京时间,下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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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陈经理
电话:010-83551561
手机:13717815020 (欢迎拨打手机/微信同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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