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项目基本情况
1、项目编号:(登录后查看) |
2、项目名称:汝阳安达投资有限公司绿化环卫设备采购项目 |
3、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
4、预算金额:1,730,000.00元 |
最高限价:1730000元 |
序号 |
包号 |
包名称 |
包预算(元) |
包最高限价(元) |
1 |
(登录后查看) |
汝阳安达投资有限公司绿化环卫设备采购项目 |
1730000 |
17300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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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采购需求(包括但不限于标的的名称、数量、简要技术需求或服务要求等) |
5.1采购内容:本项目共划一个包。主要为采购一批多功能抑尘车一台、洗扫车一台、自装卸式垃圾车一台等。
具体内容、数量及技术参数要求详见公告附件及竞争性磋商文件。
5.2采购范围包括但不限于采购、安装、调试、验收、培训、质保期内外服务及其它伴随服务等。
5.3资金来源:自筹资金;
5.4质量要求:符合国家或行业现行标准规定并满足采购人需求;
5.5交货期:合同签订后40日历天内完成所采购内容的供货、安装、调试验收; |
6、合同履行期限:合同签订后40日历天。 |
7、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否 |
8、是否接受进口产品:否 |
9、是否专门面向中小企业:否 |
二、申请人资格要求: |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满足的资格要求: |
本项目执行节约能源、保护环境、扶持不发达地区和少数民族地区、节能环保产品优先采购等政府采购政策,支持中小(监狱、残疾人福利性单位)企业; |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
3.1、供应商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的规定,包括:
(一)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二)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三)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四)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五)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六)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注:供应商在投标(响应)时,按照《洛阳市政府采购供应商信用承诺函》(详见第七章响应文件格式),无需提供上述证明材料;采购人有权在签订合同前要求成交供应商提供相关证明材料以核实成交供应商承诺事项的真实性。
3.2、供应商应可以是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自然人、法人或其他组织。(响应文件须附自然人身份证明或营业执照或其他组织证明材料的原件扫描件)
3.3、本项目采用资格后审; |
三、获取采购文件 |
1.时间:2025年01月03日 至 2025年01月09日,每天上午00:00至12:00,下午12:00至23:59(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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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陈经理 电话:010-83551561 手机:13717815020 (欢迎拨打手机/微信同号) 邮箱:kefu@gdtzb.com QQ:15716754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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