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信息

夏邑县“五治”+校园、养老机构监控智能化安全管理项目招标公告

2025-01-02
一、项目名称及编号:

1.1 项目名称:夏邑县“五治”+校园、养老机构监控智能化安全管理项目;

1.2.采购编号:(登录后查看)

二、项目简要说明:

2.1 招标内容及范围:监控智能化安全管理(具体服务需求详见第三章)

2.2.资金来源:财政资金

2.3.服务要求:合格,符合国家相关行业标准。

2.4.最高限价:3670300.00元;

采购控制价: 3670300.00元。

2.5.包段划分:本项目共划分为一个包段

2.6.服务期限:合同签订后12个月

2.7.项目地点:夏邑县境内

2.8.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否

2.9是否专门面向中小企业:否

2.10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不允许分包、不允许转包

三、投标人的资格要求:

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的规定;

①投标人须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提供营业执照);根据《<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释义》,银行、保险、石油石化、 电力、 电信等有行业特殊情况的,取得营业执照的分支机构可以分公司名义参与投标,招标文件中涉及的 “法定代表人”在前述特殊行业中即对应为“分支机构 (分公司) 负责人”。

②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2023年度的财务审计报告;距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之日不足1年的新成立企业,若无审计报告可提供公司成立年份算起的财务报表或公司基本开户银行出具的银行资信证明);

③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1、提供相关设备购置发票(或收据或租赁合同)及专业技术人员证书;2、投标人自拟的承诺书;以上2项,提供其一即可。);

④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2024年1月份以来任意1个月依法缴纳税收或免税证明材料,提供2024年1月份以来任意1个月缴纳社会保障资金或免缴的相关证明材料);

⑤参加本项目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提供承诺书,格式自拟);

⑥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提供承诺书,格式自拟)。

2.按照《财政部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6〕125号)的要求,根据 “信用中国”网站的信息,对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响应人,拒绝参与政府采购活动。(开标当天,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将对以上相关信用记录进行查询,如有不一致,以开标当天查询结果为准)。

四、 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采购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本项目执行促进中小型企业发展政策(残疾人福利性企业、 监狱企业视同小微企业)、优先采购节能环保产品等政府采购政策。

五、获取招标文件:

5.1 报名及招标文件下载时间:开始时间默认为公告发布时间, 结束时间默认为开标时间;

六、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及开标时间:

6.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及开标时间:2025年1月23日上午 9 时 00 分(北京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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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陈经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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