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信息

河南省洛阳正骨医院(河南省骨科医院)郑州院区购置全自动酶免分析仪项目磋商公告

2025-01-02
受河南省洛阳正骨医院(河南省骨科医院)委托,就其郑州院区购置全自动酶免分析仪项目采用磋商方式向社会公开选择投标人。本项目资金为自筹资金,已落实,现欢迎合格的潜在投标人参与磋商。

2.项目概况与采购范围

2.1 项目名称:河南省洛阳正骨医院(河南省骨科医院)郑州院区购置全自动酶免分析仪项目

2.2 项目地点:河南省洛阳正骨医院(河南省骨科医院)郑州院区(郑州市郑东新区永平路100号)

2.3 磋商内容:投标人须提供一套全自动酶免分析仪波诊断仪的采购、安装、调试、检测、验收、培训、质保期内外服务、与货物有关的运输和保险及其他伴随服务等,具体要求详见磋商文件。

2.4交货期:合同签订之日起30个日历日内完成交货及安装调试。

2.5 交货地点:招标人指定地点。

2.6 质量要求:合格,并满足磋商文件要求。

2.7 标段划分:本项目为一个标段。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投标人须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资格;

3.2 投标人须具有《医疗器械生产许可证》或《医疗器械经营许可证(或经营备案凭证)》;

3.3投标人如为经销商,须取得拟投产品制造商或中国境内办事处或中国总代理商针对本项目的产品授权书(同一品牌的产品只接受一家投标人参加本项目磋商采购);

3.4拟投产品须具有资质认证(按国家规定执行),即提供在有效期内的医疗器械注册证或医疗器械产品相关备案凭证(按国家有关规定);

3.5 投标人无行贿犯罪记录,即提供“中国裁判文书网”的查询结果(查询时间为磋商公告发布之日或以后,查询截图须显示查询时间)截图,或提供自企业成立之日起投标人无行贿犯罪记录的承诺文件;

3.6投标人须具有良好的社会信誉,即通过“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网站(zxgk.court.gov.cn)查询投标人为“失信被执行人”,或通过“信用中国”网站查询投标人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或存在“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存在上述情形之一的其响应文件将被拒绝;(查询时间为磋商公告发布之日或以后,查询截图须显示查询时间)

3.7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本项目磋商采购(提供“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公示的公司信息、股东或投资人信息查询结果截图,查询时间为磋商公告发布之日或以后,查询截图须显示查询时间);

3.8 拟投设备在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网站无不良事件、质量问题被召回记录。请投标人提供满足该项要求的承诺书(格式自拟),及拟投设备在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网站查询结果截图(查询时间须在磋商公告发布之日或以后,查询截图须显示查询时间);

3.9 本次磋商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参加磋商。

4. 磋商文件的获取

获取时间:2025年1月3日至2025年1月9日(国家法定公休日、节假日除外),北京时间每日上午9:00-11:30时,下午14:30-17:00时。


本招标项目仅供正式会员查看,您的权限不能浏览详细信息,请点击注册/登录,联系工作人员办理入网升级。

联系人:陈经理
电话:010-83551561
手机:13717815020 (欢迎拨打手机/微信同号)
邮箱:kefu@gdtzb.com
QQ:157167541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