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信息

苏州太湖新城吴中管理委员会关于园街周边道路绿化景观提升工程竞争性磋商采购公告

2025-01-02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名称:巨龙路(海连路-文昌路)排水管道改造工程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预算金额:303.940375万元 

最高限价(如有):最高限价:人民币303.940375万元,报价超过最高限价的按无效响应处理 

采购需求:

详见磋商文件

合同履行期限:工期:90日历天(具体开工日期以采购人发出的书面开工令为准) 

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否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一)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1.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自然人的身份证明。

2.2023年度的财务状况报告(成立不满一年无需提供)。

3.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材料(提供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前一年内至少六个月依法缴纳税收及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证明材料。供应商依法享受缓缴、免缴税收、社会保障资金的提供证明材料)。

4.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声明及证明材料(见格式)。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见格式)。

(二)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1.根据财政部、工业和信息化部关于印发《政府采购促进中心企业发展管理办法》的通知(财库〔2020〕46号)等相关文件要求,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型企业、小型企业、微型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监狱企业进行采购。(符合要求的供应商须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或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否则投标无效)。

(三)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1.供应商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含)及以上资质(在有效期内),且具有建设主管部门颁发的安全生产许可证(在有效期内)。

2.拟派项目负责人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市政公用工程专业二级注册建造师及以上资质,并具有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类)(在有效期内);

3.本项目要求授权委托人必须为项目负责人,不接受项目负责人以外的人员作为委托人参与投标过程中各环节的活动。拟派项目负责人必须为供应商的员工,提供2024年01月至今任意六个月由供应商为其缴纳的社保缴纳证明(加盖社保中心章或社保中心参保缴费证明电子专用章);

4.本项目执行江苏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开展建筑业企业资质动态监管工作的公告》、江苏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公告[2018]第6号、连建发〔2019〕182号文,关于企业资质动态核查,由供应商在响应文件中作出书面承诺(见格式),若响应有效期内企业资质核查不合格,将主动放弃成交资格。(核查资质指采购文件所要求的相应资质,提供网页查询截图);

5.磋商供应商及项目负责人无不良行为承诺(见格式);

6.响应文件递交截止前,被信用中国、中国政府采购网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供应商,拒绝其参与政府采购活动

7.本项目成交后不允许分包或转包

三、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自磋商文件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四、响应文件提交

截止时间:2025-01-16 10:30 (北京时间)


本招标项目仅供正式会员查看,您的权限不能浏览详细信息,请点击注册/登录,联系工作人员办理入网升级。

联系人:陈经理
电话:010-83551561
手机:13717815020 (欢迎拨打手机/微信同号)
邮箱:kefu@gdtzb.com
QQ:157167541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