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信息

山西煤炭进出口集团鹿台山煤业有限公司选煤厂委托运营项目招标公告

2025-01-02
一、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山西煤炭进出口集团鹿台山煤业有限公司选煤厂委托运营项目为企业自主采购自愿公开招标项目,项目资金来源为企业自筹,招标人为山西煤炭进出口集团鹿台山煤业有限公司。

二、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原选煤厂委托运营到期,为确保选煤厂正常生产接续,需对选煤厂委托运营进行招标。

2.2项目编号:SJZ。

2.3招标内容与范围:本招标项目划分为1个标段,本次招标为其中的:

001第一标段:主井口原煤转载皮带----原煤仓----原煤预排矸车间----主厂房(包括浓缩、压滤)---产品入仓为止,范围以内所有设备设施、建(构)筑物的运行、维护和管理,承包范围内机电设备中小修、运行、保养、维护及维修的全过程管理;承包范围内的中小修配件、材料、油脂、药剂等采购;负责生产组织、技术管理、质量和安全管理及标准化、设备维护修理、日常现场管理、文明生产管理、环保、消防及避雷设施等方面全过程管理 (不包含内容:1.各产品外运销售、煤泥自堆放场地的外运、矸石倒运及堆放;2.设备、设施的大修、更新以及专项资金实施部分;3.水电费及折旧费;4.浮选车间的运行管理)。

2.4服务期限:三年,合同一次性签订三年。

2.5服务地点:(登录后查看)

2.6质量要求或服务标准: 安全生产无事故,产品指标满足销售要求。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3.1资质要求:   

3.1.1投标人(大型国有煤炭企业或具有选煤厂生产专业运营管理经验且能独立承担安全生产经济赔偿能力的单位)应当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进行工商注册登记的企业,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或其他组织;   

3.1.2人员要求:投标人应配齐“三大员”,即项目负责人、安全负责人及技术负责人。拟派项目负责人须具备选煤、机电或其相近专业的中级及以上职称(提供相关职称证书)且至少5年以上选煤厂安全生产管理经验(提供业主证明),且不同时担任其他正在运营管理项目的项目负责人;安全负责人、技术负责人须具备选煤、机电或其相近专业的中级及以上职称(提供相关职称证书)且至少 3 年以上选煤厂从业经验(提供业主证明),且不同时担任其他正在运营管理项目的管理人员。   

3.2财务要求:无。

3.3业绩要求:

(1)投标人具备运营期限不低于三年的两座同类型(重介+粗煤泥分选工艺 )实际生产能力120 万吨以上选煤厂的生产运营管理经验;

(2)投标人自2021年1月1日至开标之日(不含当日)生产运营管理期间未发生过重伤及以上安全生产事故,投标人对该事项做出承诺。

3.4信誉要求:投标人未被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事业单位除外);投标人在“信用中国”网站或“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zxgk.court.gov.cn)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须提供查询结果网页截图或报告,如截图不清、错误或漏附,评标委员会可现场查询)。

3.5其他要求:投标人不属于山煤国际能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限制准入业务客户数据库内禁入类企业、山煤国际供应商不良信用行为名单库(由招标人或代理机构自行核实)。

3.6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四、招标文件获取

4.1获取时间:2025年01月02日18:00至2025年01月07日18:00(北京时间)。

五、投标文件递交

5.1递交截止时间:2025年01月23日08:30(北京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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