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信息

2024年某单位智慧安防集成服务项目(二期)招标公告

2025-01-02
1.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1.1项目概况:在数字时代快速发展的情况下,为顺应发展趋势,契合推进智慧城市建设的时代要求,充分利用物联网、大数据、云计算等技术建设智慧安防,不断提升消防社会治理能力和火灾防控水平,实时统计用电安全和火灾烟雾报警,用于火灾风险评估,减少火灾隐患.

1.2采购内容::拟采购一批设备并进行集成调试。主要内容包括但不限于高位摄像头、组合式电气火灾探测器集成调试服务、NB独立式光电感烟火灾探测报警器集成调试服务等,充分利用现有设施和资源,综合考虑现有系统的升级和维护,实现设备调试与现有平台无缝衔接,具体内容详见技术规范书。

1.2.1招标规模:采购预算450.2万元(不含税)。

1.2.2时间要求:

交付时限:自合同签订之日起30个日历天内完成交付。

质保期:自验收合格,签署验收报告之日起1年。

合同(协议)有效期:自合同签订之日起至项目履行完。

1.2.3实施地点:招标人指定地点。

1.2.4质量要求:符合国家及行业现行质量验收规范及标准,达到一次性合格。

1.2.5技术参数:详见技术规范书。

1.3标段划分:本项目不划分标段,不划分份额。

1.4本项目设置最高限价:最高限价及说明:本项目设置不含税总价最高限价4051308.65元,其中分项设备最高限价详见报价一览表,投标人投标报价高于最高限价的将被否决。

序号

采购内容

最高单项限价
(不含税)

1

高位摄像头采购

1139463.72

2

摄像头采购

203722.3

3

摄像头集成调试服务

360206.6

4

组合式电气火灾探测器集成调试服务

1196306.6

5

NB独立式光电感烟火灾探测报警器集成调试服务

1151609.43

2.投标人资格要求

1、主体要求:投标人须为具备本项目履约能力的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登记注册、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有关法律合法成立并存续的独立于招标人和招标代理机构的独立法人或其他组织。提供营业执照或法人证书或其他组织证明材料(如是分支机构、代表机构,则还须提供法人的授权)。

2、财务要求:投标人须承诺能开具符合税法规定的增值税专用发票(提供承诺函)。

3、信誉要求:2021年7月1日至今

①未被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列入“经营异常名录”或“严重违法失信名单”;

②未被“信用中国”网站列入“严重失信”和“经营异常”名单

(说明:上述①-②项以评标现场查询结果为准);

③未处于被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营业执照,投标资格被取消,财产被接管、冻结等行政或司法机关处罚的,或处于依法宣告破产状态;没有骗取中标、严重违约及重大工程、产品或服务质量问题,未发生安全生产责任事故。

(提供承诺函)。

4、联合体要求: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中标后不得转包。

5、黑名单要求:处于禁入期内的中国联通集团或云南联通黑名单供应商及其所注册设立的与其现有经营业务相似的其他法人或组织不得参与投标(提供承诺函)。

6、管理关系要求: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包/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包/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1)单位负责人:单位法定代表人或者法律、行政法规规定代表单位行使单位职权的主要负责人,以资格审查评审日查询“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的主要人员信息为准。不同投标人高级管理人员之间存在交叉任职的,视为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

2)控股关系:控股股东/投资人出资比例在50%及以上;或者出资比例不足50%但出资比例最大,享有公司股东会/董事会控制权,视为控股股东。以资格审查评审日查询“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等的信息为准。

3)管理关系:与不具有出资持股关系的其他单位之间,存在管理与被管理关系。以资格审查评审日查询“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等的信息为准。

3.资格审查方法

本项目将进行资格后审,资格审查标准和内容见招标文件“第三章 评标办法”,凡未通过资格后审的投标人,其投标将被否决。

4.招标文件获取时间:2025年01月02日20:00至2025年01月07日23:59,(北京时间,下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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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陈经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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