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信息

郴州雄风2025年度尾气处理脱硫石膏委外处置项目招标公告

2025-01-02
一、招标条件

本郴州雄风2025年度尾气处理脱硫石膏委外处置项目已由项目审批/核准/备案机关批准,项目资金为自筹资金770.00万元;招标人为郴州雄风环保科技有限公司。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

二、项目概况

规模:招标内容为郴州雄风2025年度尾气处理脱硫石膏委外处置,中标人数量1家,合同服务期为自合同签订之日起一年,中标人收到招标人委托处置之日起60天内转运完成。若继续合作签约,可提前一个月经双方书面同意后续签。服务地点:郴州雄风环保科技有限公司柏林工厂。

范围:本招标项目划分为1个标段,本次招标为其中的:

采购内容:郴州雄风2025年度尾气处理脱硫石膏委外处置,本次委外处置预计年处置量20000吨(此数量为预估数量,以实际需求发生量为准)。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1.提供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法人或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或社会团体法人登记证书复印件;如国家另有规定的,则从其规定。(分公司投标,须取得具有法人资格的总公司(总所)出具给分公司的授权书,并提供总公司(总所)和分公司的营业执照(执业许可证)复印件。已由总公司(总所)授权的,总公司(总所)取得的相关资质证书对分公司有效,法律法规或者行业另有规定的除外);

2.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招标活动。(提供《投标人资格声明函》)

3.营业执照经营范围中具有固体废物治理或再生资源加工;或具有脱硫石膏处理的危险废物经营许可证。(提供有效的营业执照或许可证复印件,如国家另有规定,则适用其规定,投标人提供相关证明材料,如有效的资质证书及相关政府部门的规定)

4.具备固体废物加工的生产线。(提供生产线照片及生产线环评报告(或生产线环评表)作为证明资料)

5.具有排污许可证,且排污许可证处于有效期内。(提供有效的许可证复印件,如国家另有规定,则适用其规定,投标人提供相关证明材料,如有效的资质证书及相关政府部门的规定)

6.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7.投标人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以下任何记录名单之一:①失信被执行人;②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③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

8.已办理报名并成功购买本招标文件的投标人。

四、限制投标的情形

投标人不得存在下列情形:

(1)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且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

(2)在最近三年内投标人或其法定代表人、拟委任的项目经理有行贿犯罪行为的;

(3)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在同一标段或未划分标段的同一项目中同时投标。

备注:投标人出具《无限制投标情况承诺函》

五、招标文件的获取

获取时间:从2025年1月3日9时00分到2025年1月13日17时30分


本招标项目仅供正式会员查看,您的权限不能浏览详细信息,请点击注册/登录,联系工作人员办理入网升级。

联系人:陈经理
电话:010-83551561
手机:13717815020 (欢迎拨打手机/微信同号)
邮箱:kefu@gdtzb.com
QQ:157167541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