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信息

G577线精河至伊宁县公路项目机电设备(隧道监控系统)集中采购招标公告

2025-01-02

标书发售截止时间:2025-01-07 17:00

G577线精河至伊宁县公路项目机电设备

(隧道监控系统)集中采购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JYGLJ)

1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为G577线精河至伊宁县公路项目机电设备(隧道监控系统)集中采购招标 G577线精河至伊宁县公路项目机电设备(隧道监控系统)集中采购招标 ,招标人为中铁城市发展投资集团有限公司新

G577公路工程指挥部,招标项目资金已落实。该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隧道监控系统隧道监控系统进行公开招标采购。

22.项目概况与招标内容

2.1 建设地点: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伊犁自治州。

2.2 工程概况:本项目为G577线精河至伊宁县公路工程,路线起点为K8+180,向南沿阿卡尔河西岸走行,穿越戈壁滩,经龙口,进入阿卡尔河谷,沿溪布线,经阿卡尔水电站、尼勒克会岸折向西到达尼勒克冬牧场,下穿精伊霍铁路,于K47+200处设置苏古尔互通,后设置11.88km特长隧道(北天山隧道),出口到达蒙马拉林场,在K61+000处跨越精伊霍铁路,后路线沿博尔博松沟西侧谷岸向南走行,绕避大型古滑坡群后,路线向南经套苏布台村、克其克苏布台村、苏布台乡后上跨S315并设置苏布台北互通,终点设置苏布台枢纽互通接在建G578线,路线全长82.823km。行政区划属新疆博尔塔拉蒙古自治州管辖的精河县和伊犁哈萨克自治州管辖的伊宁伊宁县、尼勒克县、伊宁市。

本工程新建隧道5座,分别为北天山隧道、苏布台1号隧道、苏布台2号隧道、苏布台3号隧道、苏布台4号隧道。

2.3 招标范围:G577线精河至伊宁县公路项目机电设备(隧道监控系统)集中采购,主要设备内容包括:隧道计算机系统、工作站、终端、大屏显示系统、网络安全、软件、控制台、机柜、箱体、闭路电视、视频检测系统、交换机、工业控制系统、紧急电话机广播系统、火灾自动报警系统、无线系统、电源及配电柜等。(详见第五章:供货要求)

2.4 采购数量

详见招标公告附件一:包件划分一览表。

2.5 计划供货及服务期:

2025年03月至工程结束之日(招标人有权根据工程的实际进度情况调整供货计划及服务期限)。

2.6 包件划分

包件划分:本项目1个包件。

33.投标人资格要求
本次招标采用资格后审,要求投标人须具备的资格条件具体如下。

3.1 资质要求:

3.1.1 投标人应为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注册的(香港特别行政区、澳门特别行政区和台湾地区除外),且具备独立企业法人资格,符合投标项目经营范围的生产厂家或集成商,必须是一般纳税人,并提供三证合一营业执照,具有与本招标项目相应的供货能力。

3.1.2 国家实行生产许可证制度管理的产品,应提供《全国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属于行政许可或强制认证的,应提供行政许可或强制认证证书。

3.2 生产能力:

投标人能够生产满足国家、行业现行标准相关技术、管理要求的相应机电设备产品。

3.3 财务要求:

投标人近三年(2021-2023),新成立公司不满足年限要求的,提供成立当年至投标截止时的材料)的财务未出现连 续亏损状况,需提供有效的经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审计的财务会计报告,包括资产负债表、现金流量表、利润表的复印件。财务会计报告中所审计单位的名称应与投标人名称一致,若不一致,应提供行政主管部门出具的单位名称变更公告或证明。

3.4 业绩要求:

投标人应具有所投包件物资生产或供应经验,投标人应具有高速公路相应包件设备近五年内(2020年01月01日至投标截止日)至少2条国内高速公路的集成供货业绩。同时投标人本次所投关键设备应具有近五年内(2020年01月01日至投标截止日)相应金额的项目使用过的业绩(金额见下表)。

业绩证明资料需提供合同复印件,合同复印件应包括供货明细、合同总价等内容(合同复印件未提供供货明细和合同总价的视为无效业绩,合同原件备查)。各包件业绩要求具体见下表:

3.5 质量保证要求:

序号

包件名称

业绩要求

1

隧道监控系统

1.投标人近五年内(2020 年 01 月 01 日至投标截止日)至少 2 条国内 高速公路的集成供货业绩:1900 万元。

2.子系统关键设备子系统关键设备(工业控制系统、火灾报警系统、 闭路电视、视频检测系统)近五年内(2020 年 0 1 月 01 日至投标截止 日)至少 2 条已正式开通的国内高速公路的使用证明。单个业绩合同 金额:工业控制系统≥50 0 万元、火灾报警系统≥300 万元、闭路电视、视频检测系统≥300 万元。

3.5.1 投标人属于包件主要生产厂家的,需提供 ISO9000 质量管理体系认证证书和 ISO14000 环境管理体系认证证书并在有效期内,认证范围涵盖同类投标机电设备的生产。

3.5.2 投标人属于集成商的,应提供有效的质量管理体系认证证书,并提供对应生产厂家的质量管理体系、环境管理体系、职业健康

安全管理体系认证证书及厂家签发的本项目授权书。

3.5.3 投标人所投产品的质量须满足招标项目设计要求,并符合国家现行质量标准和技术规范、规程;须具有省部级及以上检测机构出具的有效的合格检测试验报告。

3.6 信誉要求:

投标人具有良好的社会信誉,未被《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列入经营异常或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未被《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列入全国法院失信被执行人名单,未被《信用中国》列入失信被执行人、企业经营异常、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名单;近期不处于因其他项目物资投标中提供虚假材料或违规违纪被取消投标资格的状态;近两年没有与骗取合同有关的犯罪或严重违法行为而引起的诉讼或仲裁;近两年未发生严重合同违约;财务状况良好,没有处于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或其他不良状态;没有处于“中国中铁股份有限公司限制交易供应商名录”限制交易禁入期内,未被列入新疆维吾尔自治区或交通行业不良信用黑名单,同时要求企业至少两个同类投标产品已供买方或使用单位出具的投标人履约情况证明;可附项目业主评价证明或市场监管行政部门授予的信用证书。

3.7 其他要求:

3.7.1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

3.7.2 投标人不允许有挂靠行为,招标人或评标委员会在任何时候发现投标人是挂靠的,投标人的投标将作废标处理,签订合同的,中止合同。投标人对由此造成的后果承担所有责任,包括但不限于招标人重新组织招标的所有费用、工程因此延误的所有损失等。

3.7.3 具有投资参股关系的关联企业,或具有管理关系的母子公司,或法定代表人(负责人)为同一人的公司,均不得在同一包件中同时投标。

3.7.4 投标人以集团公司名义投标的,在投标文件中应明确实际承担供货任务的所属单位及该所属单位的供货业绩。

3.7.5 投标人应提供国内市场主流品牌范围内的合格产品,并保证软硬件满足新疆自治区高速公路系统兼容性及联网要求。

3.7.6 质量标准及技术要求详见本项目技术规格书和设计图纸(若设计图纸与技术规格书的有关质量标准及技术要求相冲突,则以技术规格书为准)。

4.招标文件的获取凡有意参加投标的潜在投标人,请于2025年01月02日至2025年01月07日17时00分(北京时间,下同)……下载招标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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