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宜兴市生态农业现代产业园项目河荡三青种业中心建设工程(一期)工程已由宜兴市行政审批局以宜行审投备[2024]68号文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宜兴市美丽乡村投资发展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自自筹。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全过程咨询服务 进行公开招标,采用资格后审办法选择合格的投标人参加投标,本次招标采用网上不见面开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
2.1.1建设地点:宜兴市高塍镇。
2.1.2建设规模:项目位于梅家渎北侧,北至血防河,南至拟建周杨公路,西至马家渎港,东至吴家渎港(自然河道不在设计范围内),占地面积约 5850 亩。
2.1.3项目投资估算(概算):建安费约19000万元;
2.1.4咨询合同估算价:约 400万元;
2.1.5全过程工程咨询服务期要求:合同签订之日开始实施,至工程审计报告提交之日终结(最终按本项目实际实施时间为准。)
项目管理服务期限:按项目建设期;
(2)工程造价咨询期限:合同签订之日起至工程造价结算审计结束止;
(3)工程监理服务期限:合同签订之日起至项目竣工验收止。
2.1.6工作质量目标:符合相关规定。
2.2招标范围:全过程工程咨询服务,包括:项目管理、工程造价咨询(包括工程量清单及预算编制、跟踪审计)、工程监理。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投标人须具备工程监理综合资质或市政公用工程甲级监理资质,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的工程全过程服务咨询能力:
3.1.1投标人还应满足下列条件:
(1)投标人是依法注册登记的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并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能力;
(2)投标人未处于被责令停业、投标资格被取消或者财产被接管、冻结和破产状态;
(3)投标人没有因骗取中标等违法违规问题,被有关部门暂停投标资格并在暂停期内的。
3.2投标人拟派项目总负责人须具备:工程建设类注册执业资格(不含二级)同时具有工程类或工程经济类高级及以上职称,且必须满足下列条件:
(1)若由项目总负责人兼任项目总监,投标项目总负责人以总监身份已承担的监理工程不得超过2个,且在宜兴市外不得有在监项目。
(2)拟派项目总负责人不得同时在两个或者两个以上单位受聘或者执业。
(3)项目总负责人无行贿犯罪行为记录;或有行贿犯罪行为记录,但自记录之日起已超过 5 年的。
(4)拟派项目总负责人须为投标人在职人员,提供投标截止日期前6个月内本单位为其办理的任意一个月社保缴费证明。
3.3项目咨询机构各专业负责人要求(总监理工程师可以由项目总负责人兼任):
3.3.1造价咨询负责人:注册造价工程师;
3.3.2总监理工程师:国家注册监理工程师(市政公用工程专业)
总监身份已承担的监理工程不得超过2个,且在宜兴市外不得有在监项目。
3.3.3项目管理负责人:工程建设或咨询类执业资格。
3.4投标人及其拟派项目总负责人的业绩要求:拟派项目总负责人承担过类似工程项目全过程工程咨询服务或类似单项工程咨询服务(满足下列条件之一):
3.4.1自2021年1月以来,项目总负责人承担过市政公用工程全过程工程咨询业绩(同时提供中标通知书或成交通知书和全过程咨询服务合同,时间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
3.4.2 自2021年1月以来,项目总负责人承担过市政公用工程造价咨询业绩(同时提供中标通知书或成交通知书和造价咨询合同或全过程咨询合同,时间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
3.4.3 自2021年1月以来,项目总负责人承担过市政公用工程监理业绩(需同时提供中标通知书或成交通知书、监理合同或全过程咨询合同、完工验收证明或完工工验收鉴定书并含签名表证明材料,时间以完工验收证明时间为准);
3.5投标人不得有以下情形:
(1)为招标人不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附属机构(单位);
(2)为本标段提供招标代理服务的;
(3)与本标段的招标代理机构存在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的;
(4)与本标段的招标代理机构存在相互控股或参股的;
(5)与本标段其他投标人存在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
(6)全过程工程咨询服务投标人及其分包单位不得与本项目的工程总承包单位、施工单位存在利害关系;
(7)法律法规规定的其它情形;
3.6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其它要求。
3.7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评标办法
本次招标采用综合评估法(评定分离),评标细则详见本公告附件。
5.招标文件的获取
5.1招标文件获取时间为:2025年 1 月3日至2025年 1 月 22 日;
5.2招标文件获取方式:(登录后查看)
5.3工具使用费100元,售后不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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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陈经理
电话:010-8355156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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