沧州高新区中心学校操场及北大门工程招标公告
2025-01-03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沧州高新区中心学校操场及北大门工程已由沧州高新区行政审批局以沧高审批字【2019】06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沧州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社会事务局(文化教育中心),建设资金来自高新区财政资金出资比例为100%,招标人为沧州高新区开创建设发展有限责任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1.1 招标项目名称:沧州高新区中心学校操场及北大门工程;2.1.2 主要建设规模及内容:本项目拟建设中心学校操场、北大门工程占地25313.74㎡,包含道路1445.66㎡,操场面积23868.96㎡,东侧围墙350米,围网650米及北大门。2.1.3 建设地点:沧州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求是大道以西,向海路以南;2.1.4 质量标准: 合格;2.1.5 标段划分:一个标段;2.1.6 工期要求:计划施工总工期 180 日历天;2.1.7资格审查方式:资格后审;2.1.8按照河北省政务服务管理办公室关于印发《推广招标投标“双盲”评审的实施方案》的通知{冀政务办【2023】35 号}本项目采用“双盲”方式评审并实行分散评标;
2.2招标范围:本工程施工图纸及工程量清单所含全部施工内容。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对投标人的资格要求如下:
3.1.1资质要求: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 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其中,投标人拟派项目经理须具备 建筑工程专业 专业 二 级(含以上级)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且未担任其他在施建设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并提供近期养老保险缴纳证明。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对本标段提出投标申请,违反规定的,相关投标均无效;
3.1.2信誉要求:投标人在“信用中国”网站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拖欠农民工工资失信联合惩戒对象名单。(以开标当天评标委员会现场查询为准)
3.1.3其他要求: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企业。不再执行价格评审优惠的扶持政策。本次招标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各投标人均可就上述标段中的 1 个标段投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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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招标文件的获取
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5-01-03 09:30至2025-01-10 09:30(北京时间,下同)下载电子招标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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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陈经理
电话:010-83551561
手机:13717815020 (欢迎拨打手机/微信同号)
邮箱:kefu@gdtzb.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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