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信息

玉溪卷烟厂香糖料中心2024年香糖料出料计量改造项目招标公告

2025-01-02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玉溪卷烟厂香糖料中心2024年香糖料出料计量改造项目,招标人为红塔烟草(集团)有限责任公司玉溪卷烟厂。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欢迎具有相应资格的单位进行投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服务地点:(登录后查看)

2.2 项目规模:/

2.3 项目投资估算/概算:本项目采购预算(含税)约200万元

2.4 资金来源:企业自筹;

2.5 出资比例:100%;

2.6 资金落实情况:已落实;

2.7 招标范围:本项目将在玉溪卷烟厂香料中心出料区域地面安装五台量程为600Kg的电子秤。每台电子秤对应的每组调制罐灌装口调整合并至电子秤和移动罐的灌装范围内,出料管路上加装管道自动吹扫阀门,在7个香料调制罐上加装减速机定速搅拌装置;新增一套移动罐双工位清洗烘干站台,并实现出料过程牌号、重量数据的集中采集、处理和监视等,构建适合香料中心使用和管理需求的数据采集及监测系统。(其中:所有现场电气设备,包括但不限于电机、子站箱、开关、穿线管、接线盒等需采用防爆设计,满足防爆要求。)。

具体详见招标文件“第五章 技术标准及要求”。

2.8 工期:合同签订后,接到招标人通知 60 个日历天内完成设备供货,在接到招标人的开工通知后20日历天内完成设备的安装、调试。(因招标人原因不具备安装条件的时间不计入工期。)

 2.9质保期:本项目质量保证期 24 个月,自项目单项验收合格之日起计算。对于在质保期内出现非人为原因造成的产品质量问题由中标人免费维修,需更换的材料或零部件免费更换,售后服务 2 小时内作出响应, 24 小时内到达。

2.10 标段划分:本项目不划分标段。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

3.1.1投标人须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成立且合法存续的法人或其他组织(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或其他类似的法定证明文件);

3.1.2信誉要求:

(1)投标人或其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行贿人2017年10月15日至今无向烟草行业人员行贿的情况。(通过中国裁判文书网“刑事案件”专栏查询)

(2)投标人或其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行贿人未被正式列入烟草行业或云南中烟发布的“存在行贿行为供应商名单”,或曾被列入上述名单,但禁入期限届满的。

(3)在“信用中国”网站未被列入“严重失信主体名单”。

(4)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未被列入“经营异常名录、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

3.1.3财务要求:投标人未处于被责令停产停业,财产被接管、冻结、清算(含自行清算、强制清算、破产清算)状态,提供近两年(2022-2023)的财务报表(包括但不限于现金流量表、利润表、资产负债表等)(注:若新成立的企业提供成立后的财务报表,或提供说明)。

3.1.4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1.5其他资格要求:

(1)资质要求:  / 。

(2)人员要求:投标人拟派人员须包括(但不限于)项目负责人、专职安全员各1名,上述2名人员须由投标单位专人担任且不得兼职。

3.1.6不得存在下述法律法规禁止的情形:

(1)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

(2)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3)投标人应遵守有关的国家法律、法令、条例。一旦参加投标,则应承担相关法律责任;

(4)投标人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及《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以及相关法律法规存在弄虚作假被查证属实的,招标人有权取消其投标资格。

3.2资格审查方式:资格后审。

4.招标文件的获取

招标文件获取时间:招标文件获取时间:2025年01月03日至2025年01月09日,每天上午8:30时至12:00时,下午14:30时至17:00时(法定公休日、节假日除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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