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台盾构机运输招标公告
2025-01-03本次招标项目为中铁七局集团深圳工程公司深圳市城市轨道交通22号线一期工程施工总承包土建十工区项目经理部,该项目建设资金已落实。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的规定,经招标人上级单位批准,现对本项目施工所需4台盾构运输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内容
2.1项目概况:深圳地铁22号线十工区施工范围为:库坑站(299.4m)、黎光站(
580m)、桂花站-库坑站盾构区间(1779m),库坑站-黎光站盾构区间(1809m)。计划竣工
日期:2028年9月30日。
2.2招标内容:4台盾构机的长途运输(盾构机现存场地-深圳中铁装备盾构维修基地)
和4台盾构机短途运输(深圳中铁装备盾构维修基地-22号线项目盾构始发井),包含两台
盾构机装车费(中铁987号,中铁113号)。
2.2.1长途运输(4台盾构机)
起运地1:中铁七局集团郑州工程有限公司郑州盾构维保基地(中铁987)
起运地2:中铁七局集团第三工程有限公司物贸分公司(中铁113)起运地3:中铁七局集团武汉地铁12号线 邯钢站(中铁651/652)到达地:广东省东莞市麻涌镇黎滘村麻涌大道北中铁装备盾构维保基地2.2.2短途运输(4台盾构机)
起运地:广东省东莞市麻涌镇黎滘村麻涌大道北中铁装备盾构维保基地 到达地:深圳市龙华区深圳地铁22号线黎光站/桂花站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投标人具体资格要求(见公告附表2)。
3.2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人,或母公司、全资子公司及其控股公司,不得在同一包件招标中同时投标。
3.3 投标人必须提供满足招标文件要求的投标设备,且制造地、生产线、生产工艺及原材料等始终与投标承诺一致。
3.4 本次招标设备一包一投(即每个包件投标文件单独封装)。
3.5投标人被中国铁路总公司、中国中铁股份有限公司或招标人及所在单位列入“限制交易供应商名单”“不合格供应商名单”或“供应商黑名单”且在处罚期内的,招标人不予接受。
3.6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7本次招标采用资格后审方式。
3.8其他要求:若供应商成交后为新引进的供应商,需配合招标人所属公司实行供应
商准入评审。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招标文件的领取:请于2025年1月3日至2025年1月17日下载。
联系人:陈经理
电话:010-83551561
手机:13717815020 (欢迎拨打手机/微信同号)
邮箱:kefu@gdtzb.com
QQ:15716754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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