抚顺市分公司分销商品运输装卸业务外包项目招标公告
2025-01-034.招标内容:
本项目不分包,1.产品运输共计 2 类商品,年预算金额 42.5 万元。此次采购结果适用范围为抚顺市分公司 2.维修费用抚顺市分公司自付,由渠道平台部按实际数量据实结算。
包号 |
序号 |
采购内容 |
单位 |
数量 |
单价 |
总价 |
001 |
1 |
化肥运输装卸 |
吨 |
3000 |
125.00 |
375,000.00 |
2 |
日常运输装卸 |
件 |
12500 |
4.00 |
50,000.00 |
|
合计 |
425,000.00 |
注:投标人需对单价进行报价,所报单价不得高于最高限价,否则视为投标无效。
5.投标人资格条件:
1.投标人必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港澳台除外)依法注册的、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能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有能力为本项目提供服务的单位。
2.供应商必须遵守国家相关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具有良好的信誉和诚实的商业道德;在“信用中国”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的供应商,被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供应商,被中国邮政集团有限公司及中国邮政集团有限公司辽宁省分公司列入黑名单且在有效期内的供应商,均无资格参加本项目的采购活动。
3.与邮政无投资关系且存在以下情况的,不得参加采购活动:邮政领导人员及其亲属和其他特定关系人、邮政员工持股(限非上市公司),以个人身份(组
织委派的除外)担任法人、董事长、总经理、监事的企业,以及邮政所属工会或员工集体出资成立的企业。
4.投标人须能开具增值税普通发票。
5.有依法缴纳税收的良好记录:提供投标截止日前6个月内任意1个月依法缴纳税收的相关材料。如依法免税的, 提供相应证明材料。
6.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同时参与本项目同一包次投标。
7.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投标,不允许分包或转包,严禁各类形式的资质挂靠。
8.递交投标(应答)文件的设备需为投标人自主可控的电脑终端设备,不得与其他潜在供应商使用同一台电脑递交投标(应答)文件。如开标/评审后发现不同投标(应答)人上传投标(应答)文件的网卡信息/MAC地址、CPU信息/CPUID信息同时完全一致的,对本项目该投标(应答)人投标(应答)的标包/标段予以否决。
注:投标人须按照“第四章 投标文件格式”的要求提供上述资格要求的有效证明材料,否则,其投标将被否决。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5年01月03日至2025年01月10日,每日上午8时至11时,下午13时至16时(北京时间,下同)报名联系人:陈经理
电话:010-83551561
手机:13717815020 (欢迎拨打手机/微信同号)
邮箱:kefu@gdtzb.com
QQ:15716754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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