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组件轻薄显示模组扩产项目高速芯片安放机招标三次招标公告
2025-01-03
标段/包名称 |
2024年组件轻薄显示模组扩产项目高速芯片安放机招标 采购信息公告(第三次) |
标段/包编号 |
C440 |
报价方式 |
总价包干 |
采购控制价(元) |
*** |
评审办法 |
综合评估法 |
开启形式 |
(登录后查看) |
投标/响应文件 |
(登录后查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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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否缴纳保证金 |
是 |
保证金金额(元) |
50000 |
是否采用评定分离方式 |
是 |
联合体投标 |
否 |
交货期(天) |
30 |
交货期说明 |
按照合同执行 |
招标/采购范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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供应商资格条件 |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1、投标单位必须响应招标文件,投标的设备也要满足招标设备技术协议要求,并在充分理解招标单位提供的全部文件、资料的基础上编写投标文件。投标文件须与招标文件内容一致,如递交的投标文件与招标文件不符合,所产生的一切后果,其责任和损失由投标单位负责。 2、投标人须为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法人;独立于招标人和招标代理机构的投标人;参加招标采购活动近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投标人具有一般纳税人资格,提供一般纳税人资格证或税局网上查询截图等有效证明文件。 3、投标人具备满足本项目实施所需要的经营范围,投标人必须具备LED器件的封装设备生产经验及能力(代理商或经销商除外),且需至少有3家相关产品的批量合作客户,提交该客户的设备成交证明。 4、投标人参加本项目即视为其知悉并理解项目中标并不意味着项目的获得,招标人有权根据具体项目情况及要求决定是否向中标人采购以及采购的数量及明细。同时,根据项目需要,招标人可自行向中标人采购,或由招标人的全资子公司向中标人采购。 5、投标期间及履行合同期间存在上述不符合投标人资质的情形时,招标人或招标人全资子公司有权单方解除合同且不承担任何损失。 6、投标人的设备及产线不存在任何侵害他人知识产权的情况,不存在与任何第三方发生知识产权争议或纠纷的情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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质量要求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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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标文件获取方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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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件获取开始时间 |
2025-01-03 15:55:51 |
文件获取截止时间 |
2025-01-19 09:00:00 |
质疑截止时间 |
澄清、修改、答疑截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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递交文件截止时间 |
2025-01-20 09:00:00 |
开标时间 |
2025-01-20 09:00:00 |
文件售卖开始时间 |
2025-01-03 15:56:35 |
文件售卖结束时间 |
2025-01-19 09:00:00 |
联系人:陈经理
电话:010-83551561
手机:13717815020 (欢迎拨打手机/微信同号)
邮箱:kefu@gdtzb.com
QQ:15716754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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