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信息

消防设施整改验收工程招标公告

2025-01-03
1.招标条件
本项目消防设施整改验收工程已按工程建设管理有关规定批准建设,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特邀请有意向的潜在投标人(以下简称申请人)提出投标申请。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按照消防相关法规组织实施整改,主要包括防火门防火窗拆除安装、应急照明、消防水泵房及水箱间、火灾自动报警系统、气体灭火系统等设施设备整改和验收;
2.2建设地点:山西省太原市迎泽区;
2.3招标控制价:48.11万元;
2.4计划工期:15日历天;
2.5招标范围:图纸及工程量清单内的全部施工内容等;
2.6质量要求:合格。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3.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良好的商业信誉:未被“信用中国”网站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未被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未被列入军队供应商暂停名单,未在军队采购供应商失信名单禁入处罚期内;在全国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投标人与项目经理均未处于禁止投标期限内;在最近三年无骗取中标、严重违约、重大质量问题和其他严重不良记录。
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近三年(2021年-2023年)的由具备审计资格的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出具的财务审计报告(审计报告至少包含资产负债表、利润表、现金流量表及附注,提供签字注册会计师的有效年检证明材料);
3.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3.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参加本次招标活动前一年内任意3个月依法缴纳任意一种税款(不包括个税)的相应证明或第三方代缴凭证(如银行代扣凭据)或依法免税的相应证明文件;
参加本次招标活动前一年内任意3个月缴纳社会保险的凭据(专用收据或社会保险缴纳清单)或第三方代缴凭证(如银行代扣凭据)或依法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证明文件
3.5参加招标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3.6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投标人,不得同时参加同一标段的投标。投标人之间有上述关系的,应主动声明,否则将给予列入不良记录名单、3年内不得参加军队采购活动的处罚;
3.7投标人成立时间不少于三年,具有独立法人资格,且无外资、港澳台背景,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具备建设主管部门颁发的消防设施工程专业承包二级(含)及以上资质证书,有效的营业执照和安全生产许可证;
“工程类非外资(含港澳台)独资或入股(背景)”解释为“①外资独资或入股是指工商登记中明确的中外合资、中外合作、外商独资经营企业,以及《外商投资法》中明确的外商投资企业。其中,外国投资者通过内地和香港股票交易市场取得境内企业股份、且未达到控股标准的,不属于本条规定明确的外资入股情形。②港澳台资独资或入股情形参照上款规定。”
3.8项目经理资格要求:持有二级(含二级)以上建造师注册证(机电工程专业,且注册单位必须与投标人名称一致),同时必须持有住建主管部门颁发的有效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类)且登记单位为投标人单位,且未担任其他在施建设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
3.9业绩要求:要求投标人近三年内至少有一项单项合同价50万以上的消防业绩;
3.10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3.11本次招标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3.12根据上级凡采必入库的要求,如供应商未在军队采购网注册,在开标前须在军队采购网进行注册(www.plap.mil.cn)。
3.13供应商需承诺投标保证金追溯期限为2年,即自供应商参加招投标活动发生违规行为之日起2年内被发现的,应上缴投标保证金。
4.资格审查方式
本次招标采用资格后审方式,由评标委员会对投标人进行资格审查,所有通过资格审查的有效投标人均可以参加评标。
5.招标文件的获取
5.1申领时间:2025年1月3日至2025年1月10日(法定节假日、公休日除外),每日上午8:00至12:00,下午14:30至18:00(北京时间,下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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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陈经理
电话:010-8355156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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