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信息

湖南铁塔2025年铁路公网通信覆盖工程设计施工总承包服务项目招标公告

2025-01-03

本招标项目为【湖南铁塔2025年铁路公网通信覆盖工程设计施工总承包服务项目】(招标编号:CT20250103131),招标人为中国铁塔股份有限公司湖南省分公司、中国移动通信集团湖南有限公司、中国电信股份有限公司湖南分公司、中国联合网络通信有限公司湖南省分公司,招标代理机构为……。项目资金由招标人自筹,资金已落实。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有意向的潜在投标人(以下简称投标人)可前来投标。

1.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1.1招标内容:本次招标范围黔张常以及怀邵衡铁路红线内(含岔道线、沿线车站及区间工区等)公网5G改造项目相关设计施工总承包,涉及无线、电力、传输、主设备安装等专业新建及提质整治更新工作。工程内容由红线内(以铁路防护栅栏或栅栏旁手孔为界)归属铁塔公司的隧道覆盖漏缆、POI及隧道口的天馈系统、配套电力工程,以及归属三家运营商企业的无线主设备系统和传输光缆工程组成。具体内容及要求详见技术规范书。

1.2本次招标项目建设规模、建设地点、质量标准要求、技术标准要求具体如下:

项目建设规模:本项目预估不含税采购预算金额10665.80万元,(其中勘察设计费1783.33万元,施工费6904.32万元,乙供材料费1978.15万元),本项目一般纳税人勘察设计部分税率为6%,施工部分税率为9%,乙供材料部分税率为13%,含税预算金额11651.35万元(其中设计部分1890.33万元,施工部分7525.71万元,乙供材料部分2235.31万元)小规模纳税人按国家标准执行(税率如遇政策调整,则按国家最新要求执行)。合同有效期为3年。

投资方

设计施工总承包(单位:万元)

项目总投资

公网建设内容

勘察设计费

施工费

乙供材料费

(不含税,万元)

湖南铁塔

隧道室分

358.85

1787.02

756.89

2902.76

湖南移动

隧道室分

643.75

1773.93

506.48

2924.16

湖南电信

隧道室分

748.41

1865.01

690.78

3304.20

湖南联通

隧道室分

32.32

847.36

24.00

903.68

湖南铁塔

零星车站室分工程

/

631.00

/

631.00

本次采购预算总计(不含税)

1783.33

6904.32

1978.15

10665.80

1.3服务地点:湖南省内

1.4质量标准要求:满足本项目技术规范要求并达到国家或行业质量检验评定的合格标准。

技术标准要求:达到国家、行业相关规范、规定合格标准,满足招标文件的要求。详见技术规范书。

1.5合同有效期:自合同生效之日起3年或至合同框架金额执行完毕之日止(上述以最先到达者为准),如合同有效期已届满,但合同履行金额未达到合同上限金额,经合同双方共同协商同意无异议后,可延长合同有效期。

1.6标段划分:本项目划分2个标段,选取2名中标人,允许投标人兼投兼中,具体标段划分如下:

序号

标段名称

不含税合计金额(万元)

实施区域

1

标段一

5866.19

隧道公网部分:黔张常铁路沿线:湘西州、张家界、常德范围内的黔张常铁路公网5G改造公网覆盖工程(联通另包含武广高铁及其他零星线路的零星设备拆装);

车站公网部分:长沙、株洲、湘潭、岳阳、益阳、常德、张家界及湘西州8个市州范围内车站公网5G改造公网覆盖工程。

2

标段二

4799.61

隧道公网部分:怀邵衡铁路沿线:怀化、邵阳、衡阳范围内的怀邵衡铁路公网5G改造公网覆盖工程(联通另包含武广高铁及其他零星线路的设备提质改造);

车站公网部分:衡阳、邵阳、怀化、郴州、永州及娄底6个市州范围内车站公网5G改造公网覆盖工程。

合计

10665.80

/

1.7设计进度要求

1.7.1在甲方下达采购订单之日起7日内向甲方提交项目组人员组织结构、设计进度和组织计划。

1.7.2在甲方下达采购订单之日起30日内向甲方提交设计方案,由甲方指定代表签字确认。乙方承诺可应甲方要求的时间适当提前提交。

1.8工期要求

1.8.1合同签订生效,在甲方下达采购订单之日起6个月内完工。

1.8.2地市零星车站室分通信覆盖工程进度要求以甲方订单为准。

1.8.3保修期自项目验收合格之日起12个月。

1.9最高投标限价:本项目按折扣报价,在“勘察设计部分”“施工部分”“乙供材料部分”在各部分取费标准的基础上分别进行折扣报价,最高投标限价折扣设置如下:

报价内容

最高投标限价(上限折扣)

勘察设计部分

75%

施工部分

75%

乙供材料部分

100%

具体报价方式详见附件2:投标一览表。

2.投标人资格要求

2.1投标人应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法律上和财务上独立的法人或其他组织,合法运作并独立于招标人和招标代理机构,须提供由工商部门核发的已加载法人或其他组织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的营业执照扫描件。

2.2投标人须能提供符合国家相关法律法规规定的增值税专用发票,须提供相关证明材料(提供2024年1月1日至投标文件递交截止之日止已开具的任意一张增值税专用发票扫描件或增值税一般纳税人税务资质证明扫描件或税务资质证明网络截图)或承诺函。

2.3投标人须同时具备以下资质:

(1)投标人须具备住房和城乡建设部颁发的有效的工程勘察综合资质甲级或工程勘察专业类工程测量甲级资质;

(2)投标人须具备住房和城乡建设部颁发的有效的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或工程设计铁道行业甲(I)级资质。

(3)具备住房和城乡建设主管部门或其下属行政机构颁发的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4)投标人或其施工分包企业同时具备有效的通信工程施工总承包一级资质和铁路电务工程专业承包一级资质。如实施分包,应提供承诺函。

注:根据《国务院关于深化“证照分离”改革进一步激发市场主体发展活力的通知》(国发〔2022〕7号)、《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关于印发建设工程企业资质管理制度改革方案的通知》(建市〔2020〕94号)的规定换发或颁发的资质证书根据文件中的资质对应关系进行认定。

2.4三类人员要求:

①投标人或其施工分包企业须具备通信主管部门核发有效的如下三类安全人员证书:

(1)企业主要负责人:具有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A证);

(2)项目负责人:应具有有效的一级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通信与广电工程”或“铁路工程”专业)及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证书(B证);

(3)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本项目须配备至少3名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须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C证)。

注:须提供人员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扫描件/照片(证书中单位名称应与投标人或其施工分包企业一致);须提供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C证)人员在本单位2024年6月至投标截止日前任意连续3个月的社保缴纳证明或官方网站查询截屏(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出具或相关税务机构出具或官方网站查询截屏)。缴纳社保主体名称应是投标人或投标人的分公司(母公司或子公司不认可)。

2.5投标人须提供自2021年12月1日至本项目投标截止之日止同类项目业绩累计业绩金额不少于2000万元人民币。

注:

(1)同类项目业绩指快速铁路或高速铁路公网覆盖工程设计/施工/设计施工总承包项目业绩(合同内容中体现“快铁”或“快速铁路”或“高铁”或“高速铁路”等类似描述);

(2)固定总价合同须提供:固定总价合同关键页扫描件(须包括但不限于合同标的、合同金额、合同签字页、合同签订时间),以合同签订时间和合同金额为准;

(3)框架合同须提供:框架合同关键页扫描件(须包括但不限于合同标的、合同金额、合同签字页、合同签订时间),同时附上对应的订单或结算单等单据扫描件,时间以订单或结算单据(如发票)的金额和时间为准。

(4)证明材料不齐全或未体现关键性内容(时间、金额和内容等),则不纳入统计范围。若合同中涉及多项内容,仅统计同类项目业绩,若无法区分则不纳入统计范围。

2.6投标人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1)为招标人不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附属机构(单位);

(2)为本招标项目前期准备提供设计或咨询服务的,但设计施工总承包除外;

(3)为本招标项目的监理人;

(4)为本招标项目的代建人;

(5)为本招标项目提供招标代理服务的;

(6)与本招标项目的监理人或代建人或招标代理机构同为一个法定代表人的;

(7)与本招标项目的监理人或代建人或招标代理机构相互控股或参股的;

(8)与本招标项目的监理人或代建人或招标代理机构相互任职或工作的;

(9)被依法暂停或取消投标资格的;

(10)被责令停产停业、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暂扣或者吊销执照;

(11)进入清算程序,或被宣告破产,或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

(12)在最近三年内(自2021年12月1日起)被相关行业主管部门或司法机关认定有骗取中标、严重违约、重大工程质量或者重大工程安全问题(以相关行业主管部门的行政处罚决定或司法机关出具的有关法律文书为准)的;

(13)在最近五年内(自2019年12月1日起)被判处单位行贿罪,且行贿行为与采购活动相关的(以“中国裁判文书网”的生效判决为准);

(14)在最近五年内(自2019年12月1日起)被判处合同诈骗罪的(以“中国裁判文书网”的生效判决为准);

(15)被最高人民法院认定为失信被执行人的(以“信用中国”网站或各级信用信息共享平台公布的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为准),已执行完毕或不再执行的除外;

(16)被中国铁塔股份有限公司总部或湖南省分公司列入全国或湖南省“禁止交易企业名单”,且在禁止参与范围内的;

(17)被中国铁塔股份有限公司总部或湖南省分公司列入投标同类产品服务“中国铁塔全国级或湖南省级供应商黑名单”,且本项目在禁止参与范围内的;

(18)不同投标人在上传文件的文件制作机器码或文件创建标识码出现一致情况的;

(19)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2.7投标人之间不得存在关联关系,关联关系的认定标准:

(1)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投标人,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或未划分标段的同一采购项目投标。

(2)投标人的股东为自然人,且完全一致的不同投标人,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或未划分标段的同一采购项目投标。

(3)投标人的高级管理人员(包括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公司董事长、公司副董事长、公司总经理、公司副总经理、公司总会计师/公司财务总监)为同一人或存在交叉任职的不同投标人,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或未划分标段的同一采购项目投标。

注:投标人对本单位在互联网上披露的公司注册电话、公司注册邮箱、公司注册地址等相关信息进行核查,若存在与查到的任何其他单位信息一致情况,请提供相关内容及说明。

2.8投标人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且为可能影响项目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本项目投标。

2.9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2.10施工部分允许合法分包。如实施合法分包时,针对“3投标人资质要求”中第“(3)”条、第“(4)”条和“4三类安全人员证书”,投标阶段应提供承诺函,承诺分包单位具备上述相应资格要求,在发出中标通知书三周之内提供分包单位,分包单位得到招标方认可后方可实施合法分包。

3.资格审查方法

本项目将进行资格后审,资格审查标准和内容见招标文件第三章“评标办法”,凡未通过资格后审的投标人,其投标将被否决。

4.招标文件的获取

……

4.1 招标文件获取时间:【2025年1月3日17时00分至2025年1月8日19时00分】(北京时间,下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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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陈经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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