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项目主要内容
(一)项目名称:大庆宏伟庆化石油化工有限公司2025年C0脱硝助燃剂采购
(二)项目编号:GXG
(三)标段划分:一个标段
(四)资金来源及落实情况:资金自筹已落实
(五)项目预算:40.8万元
(六)最高投标限价:最高控制总价为 40.8万元。
(七)招标方式:公开招标
(八)招标内容:C0脱硝助燃剂6吨,详见招标文件第三章“技术指标及服务要求”。
二、投标人资格要求
(一)资格要求:投标人必须为合格的法人或其他组织,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
(二)业绩要求:因我公司现有裂解装置无脱硝设施,要求投标商为在大庆宏伟庆化石油化工有限公司试用合格的供应商(需提供大庆宏伟庆化石油化工有限公司出具的试用合格报告)或投标商在中石油或中石化炼化企业的完全再生(富氧再生)催化裂化装置有过连续成功使用业绩(NOx含量脱前不小于1000mg/Nm3,NOx含量脱后小于100 mg/Nm3)且业绩不少于2家(2019年至今,附合同及发票和使用报告,业绩应包括产品名称、数量、用户名称及相关联系方式),需提供相关的业绩证明文件(合同和用户效果评价证明)
(三)未在大庆宏伟庆化石油化工有限公司使用过的CO助燃脱硝剂需在装置进行为期三个月的试用,试用前甲乙双方签订试用技术协议,试用期间需满足技术规格书中“2.技术要求及性能保证”。试用过程中如出现不满足性能保证的情况或影响装置安全生产的问题,招标人有权终止试用,试用量不予结算,剩余的CO助燃脱硝剂由厂家进行退货处理,由此造成的损失和安全环保责任全部由厂家承担。提供《同意试用承诺书》(参考技术规格书6.1条款)并加盖公章。
(四)本项目须缴纳投标保证金,以投标保证金实际到账为准,开标时由评标现场查询,投标人无需上传证明材料。
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不接受
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被列入“大庆市社会资源公共交易服务中心失信企业名单”的供应商,不得参与投标。
三、报名流程
公告开始时间:2025年1月3日
文件获取开始时间:同公告开始时间
文件获取截止时间:同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
四、投标文件的递交
递交方式:线上递交
线上递交: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为2025年1月13日 8时30分。
五、开标
(一)开标时间:2025年1月13日8时30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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