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信息

自贡市第一人民医院LED-红蓝黄光治疗仪、多功能超声清创治疗机招标公告

2025-01-03
项目名称:LED-红蓝黄光治疗仪、多功能超声清创治疗机

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预算金额:117,500.00元

采购需求:详见采购需求附件

合同履行期限:

采购包1:合同签订后,接到采购人通知之日起15个日历日交付自贡市第一人民医院使用。

采购包2:合同签订后,接到采购人通知之日起15个日历日交付自贡市第一人民医院使用。

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

采购包1: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采购包2: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采购包1:

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残疾人福利性单位提供《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监狱企业提供由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投标人提供的货物由中小企业制造,即货物由中小企业生产且使用该中小企业商号或者注册商标,享受本招标文件规定的中小企业扶持政策;投标人提供的货物既有中小企业制造货物,也有大型企业制造货物的,不享受中小企业扶持政策。(如投标人以联合体形式参加的,联合体各方提供的货物由中小企业制造;如投标人合同分包的,分包意向协议中分包意向供应商提供的货物由中小企业制造。)

采购包2:

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残疾人福利性单位提供《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监狱企业提供由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投标人提供的货物由中小企业制造,即货物由中小企业生产且使用该中小企业商号或者注册商标,享受本招标文件规定的中小企业扶持政策;投标人提供的货物既有中小企业制造货物,也有大型企业制造货物的,不享受中小企业扶持政策。(如投标人以联合体形式参加的,联合体各方提供的货物由中小企业制造;如投标人合同分包的,分包意向协议中分包意向供应商提供的货物由中小企业制造。)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采购包1:

(1)所投产品为三类医疗器械时须提供供应商的《医疗器械经营许可证》复印件;二类须提供供应商的医疗器械经营备案凭证复印件;一类可不提供。(根据国办发【2017】41号政策要 求“多证合一” 的营业执照除外)。;(2)1.所投产品为二类、三类医疗器械时须提供《医疗器械注册证》和《注册登记表》复印件或 国家新颁发的《医疗器械注册证》复印件;一类时仅须提供医疗器械注册备案复印件。 2.所投产品为二类、三类医疗器械时须提供制造厂商的《医疗器械生产许可证》复印件;一类仅须提供制造商的医疗器械生产备案凭证复印件。。

采购包2:

(1)所投产品为三类医疗器械时须提供供应商的《医疗器械经营许可证》复印件;二类须提供供应商的医疗器械经营备案凭证复印件;一类可不提供。(根据国办发【2017】41号政策要 求“多证合一” 的营业执照除外)。;(2)1.所投产品为二类、三类医疗器械时须提供《医疗器械注册证》和《注册登记表》复印件或 国家新颁发的《医疗器械注册证》复印件;一类时仅须提供医疗器械注册备案复印件。 2.所投产品为二类、三类医疗器械时须提供制造厂商的《医疗器械生产许可证》复印件;一类仅须提供制造商的医疗器械生产备案凭证复印件。。

 

三、获取招标文件

时间:2025年01月06日至2025年01月10日,每天上午00:00:00至12:00:00,下午12:00:00至23:59:59(北京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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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陈经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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