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安县顶山-汊河省际毗邻地区新型功能区文化产业孵化基地基础设施建设项目路灯和交通信号灯工程信息招标公告
2025-01-03
招标条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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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名称 |
来安县顶山-汊河省际毗邻地区新型功能区文化产业孵化基地基础设施建设项目路灯和交通信号灯工程 |
项目审批、核准或备案机关名称 |
来安县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
批文名称及编号 |
关于来安县顶山-汊河省际毗邻地区新型功能区文化产业孵化基地基础设施建设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的批复 来发改审批〔2022〕101号 |
招标人 |
安徽来安经济开发区管理委员会 |
项目业主 |
安徽来安经济开发区管理委员会 |
资金来源 |
专项债资金 |
项目出资比例 |
100% |
招标方式 |
公开招标 |
评标办法 |
信价量化法 |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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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标项目名称 |
来安县顶山-汊河省际毗邻地区新型功能区文化产业孵化基地基础设施建设项目路灯和交通信号灯工程 |
招标项目编号 |
cz |
标段划分 |
一个标段 |
招标项目标段编号 |
czla |
建设地点 |
来安县汊河镇 |
建设规模 |
来安县顶山-汊河省际毗邻地区新型功能区文化产业孵化基地基础设施建设项目路灯和交通信号灯工程,该项目实施内容主要包括向荣路、正阳路、正明路、幸福大道等道路路灯以及园区内交通信号灯及交通标识施工等,预算金额约3240万元 |
合同估算价 |
3240万元 |
计划工期 |
120个日历天 |
招标范围 |
招标人提供的全套施工图纸及工程量清单中的全部内容 |
项目类别 |
市政公用工程 |
其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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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标人资格要求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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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标人资质条件 |
投标人须具备同时具有①公路交通工程专业承包(公路机电工程分项和公路安全设施分项)二级(或以上)资质;②城市及道路照明工程专业承包一级资质。 |
项目经理资格要求 |
投标人拟委任项目经理须具备 机电工程一级 注册建造师资格,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B类)证书。本项目不接受投标截止时间前六个月内在滁州市区域内办理过项目经理(建造师)变更备案手续的原项目经理(建造师)作为拟任项目经理(建造师)参加投标。 |
信誉要求 |
1、投标人存在以下情形之一的,不得被确定为中标人: ①投标人被人民法院列入失信被执行人的; ②投标人或其法定代表人或拟派项目经理(建造师)前三年有行贿犯罪行为的; ③投标人被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列入经营异常名录或者严重违法企业名单,且未被移除的; ④投标人被税务部门列入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的; ⑤在“信用中国”网站上披露仍在公示期的严重失信行为的; ⑥被滁州市县两级各行业主管部门及公管部门取消在一定期限内的投标资格且在取消期限内的; ⑦被人力资源社会保障主管部门列入拖欠农民工工资‘黑名单’或因拖欠农民工工资被县级及以上有关行政主管部门限制投标资格且在限制期限内的。 ⑧被列入省级、市级农民工工资支付异常名录的施工企业,限制其参加全市范围内房建和市政工程建设项目投标;列入县级异常名录的施工企业,限制其参加本行政区域内房建和市政建设项目投标。 2、投标人所属分公司、办事处等分支机构存在第1条信誉要求①-⑧项情形之一的,接受其被确定为中标人。 备注:第1、2条按照附件1“关于联合惩戒失信行为加强信用查询管理的通知”查询或承诺。 |
联合体投标 |
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应满足下列要求: 1、/ 2、联合体参加投标的,联合体(牵头方和成员方)总数不得超过 2家。同一专业工程由一个单位承担的,按照承担单位资质确定资质等级;同一专业工程由两个单位共同承担的,按照资质等级较低的单位确定资质等级;不同专业工程由不同单位分别承担的,按照各单位的相应资质确定联合体的资质。联合体牵头人和联合体成员按专业分工确定的联合体资质须满足招标文件的要求。 3、联合体参加投标的,招标文件下载、投标保证金缴纳、投标文件编制、电子签章、网上递交标书、解密等工作均由其牵头人负责办理,其他联合体成员方按招标文件要求提供相关材料即可。 4、联合体参加投标的,一旦中标,联合体各方将向招标人承担连带责任,各方应服从招标人的管理。 5、若为联合体投标的,联合体投标牵头方必须在投标文件中填报派驻项目经理(建造师)A,联合体成员方可根据项目情况自行选择是否在投标文件中填报派驻项目经理(建造师)B岗,若派驻,AB岗须满足项目经理资格要求。如联合体成员方没有在投标文件中填报派驻项目经理(建造师) B岗的,视为放弃填报派驻项目经理(建造师) B岗的权利,中标后不予填报增派。 6、联合体牵头人及成员单位共同对所提交的投标文件及相关证书材料的真实合规性负责。如联合体任一方出现保证金不予退还的情形,联合体所缴纳的投标保证金均不予退还。 |
多标段投标 |
各投标人均可就本招标项目上述标段中的1个标段投标,但最多允许中标 1 个标段(适用于分标段的招标项目)。 |
其他要求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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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标文件的获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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获取时间 |
2025 年 01 月 03 日 17 时 00 分至 2025年 01 月 24 日 08 时 00 分。 |
联系人:陈经理
电话:010-83551561
手机:13717815020 (欢迎拨打手机/微信同号)
邮箱:kefu@gdtzb.com
QQ:15716754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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