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信息

2025-2027年度武汉联通城区电力杆沟租赁及电力杆沟路由光缆代维项目(第二次)比选公告

2025-01-03
1.项目概况与采购内容
1.1 项目概况
拟对2025-2027年度武汉联通城区电力杆沟租赁及电力杆沟路由光缆代维项目进行采购。
1.2 采购内容
本次拟对2025-2027年度武汉联通城区电力杆沟租赁及电力杆沟路由光缆代维进行采购,采购规模约预计每年5900公里,具体数量以订单为准,服务期3年。集中采购合同有效期为自合同履行之日起3年。
本项目划分两个标段:
标段一:电力杆沟租赁,租赁电力杆沟,并配合武汉联通代维单位进行光缆维护和抢修等,采购预算3304万元(不含增值税);
交付时间:自订单下达之日起7个自然日内交付
交付地点:武汉市。
标段二:电力杆沟路由光缆代维,日常维护和抢修,采购预算3737万元(不含增值税)。
交付时间:自订单下达之日起7个自然日内开始光缆线路维护作业
交付地点:武汉市。
允许应答人同时中选的最多标段数为2个。
1.3 本项目设置最高限价,标段一不含增值税单价最高限价1680元/公里/年,标段二不含增值税单价1900元/公里/年。应答人应答报价高于最高限价的,其应答文件将被否决。
2.应答人资格要求
标段一:
2.1本项目本项目要求应答人具备自2021年7月1日至比选公告发出之日前签订的累计长度不低于5000公里电力杆沟出租业绩,须提供合同扫描件(包括但不限于:合同首页、合同金额页、服务内容页、签字盖章页)及至少一张发票扫描件,如提供框架合同,还须同时提供框架合同对应的订单或结算单据,每个订单或结算单据至少提供一张发票扫描件。上述发票须后附国家税务总局全国增值税发票查验平台网站发票查询截图(https://inv-veri.chinatax.gov.cn/)。单项合同时间及金额以合同签订的时间及金额为准,框架合同时间及金额以订单或结算单据签订的时间及金额为准。
2.2 本项目要求应答人须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注册法人或其他组织。
2.3 本项目要求应答人能够提供增值税专用发票。
2.4 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应答或未划分标段的同一采购项目应答。
2.5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应答。中选后不得转包、违法分包。
2.6 信誉要求(应答人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①为采购人不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附属机构(单位);
②被责令停产停业的;
③被依法暂停或取消投标资格的;
④在最近三年内(自2021年7月1日起至应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被相关行业主管部门或司法机关认定有骗取中标、严重违约、重大工程质量或者重大工程安全问题的(以相关行业主管部门的行政处罚决定或司法机关出具的有关法律文书为准);
⑤被列入“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www.gsxt.gov.cn)“经营异常名录”或“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已移出的除外;
⑥被最高人民法院认定为“失信被执行人”(以"信用中国"网站公布的“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为准),已执行完毕或不再执行的除外;
⑦被国家税务机关认定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以"信用中国"网站公布的“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名单为准);
⑧应答人(含其所注册设立的与其现有经营业务相似的其他法人或组织)被列入中国联通或湖北联通黑名单且在禁入期内。
注:应答人须在应答文件中提供承诺书。
标段二:
2.1 本项目要求应答人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的核发有效期内的通信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①须提供资质证书扫描件及在线查询截图,证书有效性以相关最新政策规定为准;②根据《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关于印发建设工程企业资质管理制度改革方案的通知》(建市〔2020〕94号)的规定换发或颁发的资质证书根据资质对应关系按照上述原则认定。
2.2 本项目要求应答人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的核发的有效期内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2.3 本项目要求应答人具备自2021年7月1日至比选公告发出之日前签订的累计长度不低于5000公里的电力杆沟路由光缆代维业绩,须提供合同扫描件(包括但不限于:合同首页、合同金额页、服务内容页、签字盖章页)及至少一张发票扫描件,如提供框架合同,还须同时提供框架合同对应的订单或结算单据,每个订单或结算单据至少提供一张发票扫描件。上述发票须后附国家税务总局全国增值税发票查验平台网站发票查询截图(https://inv-veri.chinatax.gov.cn/)。单项合同时间及金额以合同签订的时间及金额为准,框架合同时间及金额以订单或结算单据签订的时间及金额为准。
2.4 本项目要求应答人须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注册法人或其他组织。
2.5 本项目要求应答人能够提供增值税专用发票。
2.6 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应答或未划分标段的同一采购项目应答。
2.7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应答。中选后不得转包、违法分包。
2.8 信誉要求(应答人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①为采购人不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附属机构(单位);
②被责令停产停业的;
③被依法暂停或取消投标资格的;
④在最近三年内(自2021年7月1日起至应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被相关行业主管部门或司法机关认定有骗取中标、严重违约、重大工程质量或者重大工程安全问题的(以相关行业主管部门的行政处罚决定或司法机关出具的有关法律文书为准);
⑤被列入“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www.gsxt.gov.cn)“经营异常名录”或“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已移出的除外;
⑥被最高人民法院认定为“失信被执行人”(以"信用中国"网站公布的“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为准),已执行完毕或不再执行的除外;
⑦被国家税务机关认定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以"信用中国"网站公布的“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名单为准);
⑧应答人(含其所注册设立的与其现有经营业务相似的其他法人或组织)被列入中国联通或湖北联通黑名单且在禁入期内。
注:应答人须在应答文件中提供承诺书。
3.资格审查方法
本项目将进行资格后审,资格审查标准和内容见比选文件第三章“评审办法”,凡未通过资格后审的应答人,其应答文件将被否决。
4.比选文件获取
4.1 比选文件获取时间:2025年1月4日9时00分至2025年1月9日12时00分(北京时间,下同)(包括法定工休日、法定节假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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