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信息

德阳市某地区停车收费业务太阳能平板地锁技术服务项目招标(第二次)公告

2025-01-03
1、项目概况与招标内容

1.1项目概况:本项目为德阳市某地区停车收费业务太阳能平板地锁技术服务项目,拟通过公开招标方式来确定一家供应商,提供服务。

1.2招标内容:德阳市某地区停车收费业务太阳能平板地锁技术服务,提供设备软硬件整体服务(包括设备软硬件集成调试,以及后续运营维护)

1.3服务期限:每批次服务期限均为5年,自该批次验收通过后投入使用之日起算;服务地点:四川省德阳市主城区;

1.4标段划分:本项目不划分标包。

1.5预算金额:不含税1175万元,含税1245.5万元。

1.6本项目设置最高投标限价:最高投标限价为“不含税总价”1076万元,投标人不含税总价报价超过最高投标限价,将否决其投标。

2.投标人资格要求

2.1、本项目要求投标人必须为中国境内依法注册的独立法人或依法成立的其他组织。提供营业执照或登记证书扫描件。

2.2、本项目要求投标人满足以下财务要求:投标人须承诺能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提供承诺书。

2.3、投标人须提供自2021年7月1日至本项目投标截止之日止,至少一份同类项目业绩(同类是指:智慧停车、停车管理、城市管家等相关内容)。提供合同关键页(包含合同封面、合同标的页、合同大签页、合同金额页),时间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所有扫描件须清晰可辨,否则视为未提供,缺失任何一项不计入业绩。

2.4、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2.5、投标人中标后不得进行分包或转包。(提供承诺书)

2.6、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包投标或者未划分标包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同一标包不同投标人高级管理人员之间存在交叉任职的,视为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相关投标均无效。

①单位负责人是指单位法定代表人或者法律、行政法规规定代表单位行使单位职权的主要负责人,包括法定代表人、董事长、总经理、董事、机关或事业单位的最高行政官员、执行事务合伙人,以资格审查评审日查询“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等平台的主要人员信息为准。

②同一标包不同投标人之间存在控股关系的,不限于股份占比超过50%或为占比最大股东。……

3.资格审查方法

本项目将进行资格后审,资格审查标准和内容见招标文件第三章“评标办法”,凡未通过资格后审的投标人,其投标将被否决。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招标文件获取时间:2025年1月3日18时00分至2025年1月9日9时00分。

招标文件费用:每套售价500元人民币,售后不退。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投标截止时间为2025年1月24日9时30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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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陈经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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