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西省赣州市南康区城发集团中小企业投资发展有限责任公司南康龙岭工业园污水处理厂二期建设及一期提标改造项目设备购置、建安工程及试运营的招标公告
2025-01-04采购方式:公开采购
预算金额: 76060471.06 元(设备购置、建安工程费);
最高限价: 72306770.01元(设备购置、建安工程费);
1.8 元/吨(运营服务费)
采购需求:
项目名称 |
数量 |
单位 |
主要技术规格及要求 |
南康龙岭工业园污水处理厂二期建设及一期提标改造项目设备购置、建安工程及试运营 |
1 |
项 |
(一)项目概况: 本项目位于南康区龙岭镇金龙村,占地面积23.69亩,总投资约1.35亿元,预算金额约7606.05万元,其中设备购置费约5134.70万元,建安工程费约2471.35万元。主要建设内容如下:项目纳污范围为南康龙岭镇东西区产业园、家具产业园及部分临港产业园。通过污水量的预测及综合论证,一期提标改造为0.5万m3/d,二期扩建为1.0万m3/d,总处理规模达到1.5万m3/d。达到《城镇污水处理厂污染物排放标准》(GB18918-2002)中的一级A标准后外排。 (二)施工内容:包含设计施工图范围内的所有工程施工(直至竣工验收合格、试运营及整体移交),建设期全过程及工程保修期内的缺陷修复和保修工作等。具体建设内容包含但不限于新建污水处理设施、改造污水处理设施、配套污水管网等; (三)运营内容:本项目试运营年限暂定一年,运营限价为:1.80元/吨。 |
注:本项目只允许国内投标人参与。 |
合同履约期限:采购人与中标人应当在《中标通知书》发出之日起二十日内按照招标文件确定的事项签订书面合同,且中标人须在接到采购人通知后按采购人要求履约。
联合体响应:本项目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所有成员数量不得超过2家,联合体中有同类资质的供应商按照联合体分工承担相同工作的,按照资质等级较低的供应商确定资质等级)。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2.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1)投标人必须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投标企业营业执照、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2)投标申请人企业资格要求: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二级(含)以上资质及建筑机电安装工程专业承包二级(含)以上资质,并具有足够资产及能力、能有效地履行合同。
(3)拟派建造师资格要求:拟派市政公用工程专业二级注册建造师、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本人第二代身份证及社保证明材料[需提供投标单位为其缴纳的开标前连续近6个月(不含开标当月)当地社保部门出具的有效证明材料,因工作单位变更或注册时间不足6个月的,以注册证书中的变更或注册时间为准]。
(4)技术负责人提供市政类或环保类中级及以上职称证书及本人第二代身份证,并提供投标单位为其缴纳的开标前连续近6个月(不含开标当月)当地社保部门出具的有效证明材料。
(5)拟派施工现场关键岗位人员:拟派施工员 (市政专业) 、质检员(质量员)(市政专业) 、材料员的岗位证书 (或资格证书) 和专职安全员的有效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 (C类证) [上述人员还需提供投标单位为其缴纳的开标前连续近6个月(不含开标当月)社保部门出具的有效证明材料,因工作单位变更不足6个月的,以证书中的变更时间为准]。
(6)项目负责人(注册建造师)、技术负责人、关键岗位人员未在其它单位或项目任职(兼职)。
(7)委托代理人须提供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及本人第二代身份证(如果法定代表人直接参加招投标活动的,不需提供授权委托书,应出具其法定代表人证书和本人二代身份证),并提供投标单位为其缴纳的开标前连续近6个月(不含开标当月)当地社保部门部出具的有效证明材料。……
三、获取招标文件
获取时间:2025年1月5日至2025年1月13日(北京时间)08∶30——12∶00,14∶30——17∶30(招标文件的发售期限自开始之日起不得少于5个工作日)
联系人:陈经理
电话:010-83551561
手机:13717815020 (欢迎拨打手机/微信同号)
邮箱:kefu@gdtzb.com
QQ:15716754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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