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信息

鹭湖文体场馆运营管理服务招标采购公告

2025-01-03
招标段/包

 

 

 

 

 

 

 

 

 

 

 

 

 

 

 

 

 

 

 

 

 

 

 

 

 

 

 

标段/包名称: 鹭湖文体场馆运营管理服务 标段/包编号: 2520
报价方式: 总价包干 采购控制价(元): 3910000
采购控制价说明:
采购控制价说明附件:
评审办法: 综合评估法 开启形式: 线上开启
投标/响应文件: 线上递交
是否缴纳保证金:
是否采用评定分离方式:
是否递交资格审核资料:
联合体投标: 不允许
服务期(天): 1095 服务期说明: 本项目为长期服务项目,合同期满可以续签,但合同履行期限最长不得超过三十六个月。如甲方对履约情况不满意,甲方不再续约。本项目一年的合同期内由采购单位不定期组织考核。考察中标人的服务态度、服务效率、服务质量等方面。经采购单位综合考核认为合格的,合同继续执行。
招标/采购范围: 现以劳务外包的形式,按实际业务量进行结算,按需配置专业人员,统一管理外包服务。 (一)按采购方需求,委派与需求岗位相匹配的人员,为采购方提供保障服务; (二)中标方应配合处理采购方的业务范围变更、营商规模变化、劳动用工成本控制等因素导致的人员配额下降等事项; (三)中标方派至采购方服务的员工日常人力资源管理由投标方按照劳务外包合同的要求进行管理和服务,涵盖:工伤处理、突发事件处理、危机干预、生产保障、安全保障、招聘配置、培训开发、薪酬福利、绩效考核、劳动关系、仲裁及诉讼等内容; (四)本项目中标后,中标方应书面承诺,确保采购方所支付工资等款项的安全性、及时性,确保专款专用。
资格条件: 1.投标人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或是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的其它组织(提供营业执照扫描件或事业单位法人证等法人证明扫描件,原件备查);总公司或者分公司只允许一家投标,不允许同时参与本项目投标,分公司参与投标的,须提供总公司或具有独立法人的上一级公司出具的愿为其参与本项目投标的行为以及履约等行为承担民事责任的加盖总公司公章的授权函,以及提供总、分公司的营业执照扫描件,原件备查; 2.参与本项目投标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在《投标及履约承诺函》中作出声明); 3.参与本项目招标活动时不存在被有关部门禁止参与采购活动且在有效期内的情况(在《投标及履约承诺函》中作出声明); 4.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第一款的条件(在《投标及履约承诺函》中作出声明); 5.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在《投标及履约承诺函》中作出声明); 6.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投标人,不得同时参加本项目投标(在《投标及履约承诺函》中作出声明); 7.本项目不接受进口;
文件获取开始时间(公告发布开始时间): 2025-01-03 16:00 文件获取截止时间: 2025-01-14 09:00
质疑截止时间: 2025-01-09 09:00 澄清、修改、答疑截止时间: 2025-01-11 09:00
递交文件截止时间(公告发布截止时间): 2025-01-14 09:00 开标时间: 2025-01-14 09: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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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陈经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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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话:010-8355156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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