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信息

北汽汽车金融(杭州)有限公司物业服务项目比选公告

2025-01-03
一、项目名称:北汽汽车金融(杭州)有限公司物业服务项目

二、最高限价:人民币70万元

三、采购方式:比选。本采购文件最终解释权归北汽汽车金融(杭州)有限公司所有,遵循北汽汽车金融(杭州)有限公司《采购管理办法》。

四、采购内容、规模和范围:

采购一家服务供应商为北汽汽车金融(杭州)有限公司提供物业服务。内容涉及办公场所保安人员(2名)服务、消防设备类、办公区内设备设施维修(按需结算)、保洁人员(2名)。

其中,消防设备类需求详见下表:

序号

需求

拟采购数量(个)

1

消防烟感配备不满足消防要求(包含一个烟感线未接)

14

2

消防温感配备不满足消防要求

2

3

消防喷淋配备不满足消防要求

15

4

烟感灰尘较大,影响灵敏度

59

5

弱电机房未配备排烟风口

1

6

七氟丙烷过期,无法正常启用(信息机房)

1

7

10层弱电机房按照消防要求配备七氟丙烷

1

8

办公区干粉灭火器配备不满足消防要求

50

9

二氧化碳灭火器不满足消防要求

6

10

数据机房应进行防火封堵

/

11

办公区消防标识缺少(包含室内手报标识、消防栓使用方法、逃生路线图)

1

12

消检电检

1

13

消防设备定期维保

1

备注

上表中所列数量为拟采购数量,最终结算金额以比选发起人实际采购数量为准。

五、参选人资格要求:

(一)参选人应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不含香港、澳门、台湾地区)注册的独立法人或依法登记的组织,合法运作并独立于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具有良好的银行资信和商业信誉。

(二)参选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的投标。

(三)参选人须就能够为本项目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事项,须单独提供承诺函。(国家相关法律法规规定不适用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的情形除外)

(四)参选人拟为本项目提供的服务均须符合国家、招标人规定的资格条件和相关要求。保证其投标文件中的全部内容均为真实、有效,须单独提供承诺函。

(五) 本次比选不接受联合体。

(六) 本次比选不接受代理商。

(七)参选人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1.参选人被责令停业或破产状态的;

2.参选人被暂停或取消投标资格的;

3.参选人财产被重组、接管、查封、扣押或冻结的;

4.参选人在最近三年内有违法行为或被媒体曝光且在社会上造成恶劣影响的;

5.参选人在最近三年内严重违反合同约定的;

6.参选人在最近三年内有骗取中标的;

7.参选人(含其母子公司、关联公司)在政府、银行及相关行业采购供货或服务中有不良记录的,其货物或服务在使用过程中出现过重大质量或安全问题且未妥善解决的。

(八) 参选人应遵守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要求。

六、

购买时间:2025年1月3日至2025年1月9日止,每天上午9:30-11:30,下午 13:30-16:30(北京时间,节假日除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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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陈经理
电话:010-8355156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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