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信息

珠海市香洲区香湾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后补式冷库等设备采购项目招标公告

2025-01-03
项目名称:珠海市香洲区香湾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后补式冷库等设备采购项目

预算金额:16.000000 万元(人民币)

最高限价(如有):16.000000 万元(人民币)

采购需求:

1.标的名称:后补式冷库等设备;
2.标的数量:智能冰箱:2台;后补式冷库:1项。
3.简要技术需求或服务要求:
(1)本项目允许采购本国产品或不属于国家法律法规政策明确规定限制的进口产品;
(2)简要服务要求:后补式冷库等设备,具体详见采购需求。

合同履行期限:合同签订之日起30个工作日内完成货物安装、调试、验收并交付采购人使用。

本项目(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无。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1)投标人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以下任何记录名单之一:①失信被执行人;②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③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②采购代理机构同时对信用信息查询记录和证据截图或下载存档;③投标人为分支机构或联合体有成员为分支机构的,同时对该分支机构所属总公司进行信用记录查询,该分支机构所属总公司存在不良信用记录的,视同供应商(联合体)存在不良信用记录。)④联合体投标的,对所有联合体成员进行“经营异常名录”记录查询,联合体成员存在不良“经营异常名录”记录的,视同联合体存在不良信用记录。2)为本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加该采购项目的采购活动。(提供《投标人资格声明函》)3)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提供《投标人资格声明函》)4)被有关部门禁止参与政府采购活动且在有效期内的供应商,不得参与本项目政府采购活动。(提供《投标人资格声明函》)5)投标人应具有有效的且与所投项目相适应的医疗器械生产许可或经营许可。如投标人为所投产品的制造商:所投产品为第二、三类医疗器械,提供有效的《医疗器械生产许可证》复印件;所投产品为第一类医疗器械,提供有效的医疗器械生产备案凭证复印件或承诺中标后办理医疗器械生产备案的承诺函。如投标人为经销商:所投产品为第三类医疗器械,提供有效的《医疗器械经营许可证》复印件;所投产品为第二类医疗器械,提供有效的医疗器械经营备案凭证复印件或承诺中标后办理医疗器械经营备案凭证的承诺函。(如国家另有规定,则适用其规定)。4.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提供下列材料:1)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法人或其他组织或自然人,投标(响应)时提交有效的营业执照(或事业法人登记证或身份证等相关证明)副本复印件。分支机构投标的,须提供总公司和分公司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总公司出具给分支机构的授权书。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投标文件中提供《投标人资格声明函》(按提供格式响应)。3)履行合同所必须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投标文件中提供《投标人资格声明函》(按提供格式响应)。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投标文件中提供《投标人资格声明函》(按提供格式响应)。5)参加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投标文件中提供《投标人资格声明函》(按提供格式响应)。重大违法记录,是指供应商因违法经营受到刑事处罚或者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较大数额罚款等行政处罚。(根据财库〔2023〕3号文,“较大数额罚款”认定为200万元以上的罚款,法律、行政法规以及国务院有关部门明确规定相关领域“较大数额罚款”标准高于200万元的,从其规定)。

三、获取招标文件

时间:2025年01月03日  至 2025年01月10日,每天上午9:00至12:00,下午14:00至17:3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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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陈经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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