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信息

三亚南山人工岛花池景观灯光亮化工程招标公告

2025-01-05
一、项目基本情况

1、项目名称:三亚南山人工岛花池景观灯光亮化工程

2、项目编号:ZY(登录后查看)

3、项目地址:(登录后查看)

4、采购预算:¥3852600.00元

5、采购需求:详见招标文件第三部分。

6、计划工期:30日历天(材料运输均需下午17:30以后,主要可施工时段为16:30至第二天早上8:00)。

7、质量标准:合格。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投标人须具备独立法人资格,具有城市及道路照明工程专业承包三级(含)及以上资质或根据《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关于印发建设工程企业资质管理制度改革方案的通知(建市〔2020〕94 号)的规定已换发新证取得相应资质,且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提供营业执照及企业资质证书复印件,如为联合体投标的,由联合体各成员分别提供);

2、拟派项目负责人(项目经理)需具备在本单位注册的机电工程二级注册建造师(含以上级)执业资格,应安全生产考核合格或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证书B证,且未担任其他在施建设工程项目的项目负责人(项目经理)(提供项目负责人相关证书复印件以及在本单位2024年08月至投标截止日期间缴纳的至少连续3个月的社保缴纳证明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并提供无在建承诺书加盖公章;如为联合体投标的,须由牵头单位提供);

3、投标人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资格承诺函并加盖单位公章,如为联合体投标的,由联合体各成员分别提供);

4、投标人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资格承诺函并加盖单位公章,如为联合体投标的,由联合体各成员分别提供);

5、投标人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提供履约能力承诺函并加盖单位公章,如为联合体投标的,由联合体各成员分别提供);

6、提供参加招标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声明函(提供声明函并加盖单位公章,成立时间不足三年的、自成立时间起,如为联合体投标的,由联合体各成员分别提供);

7、有良好信用记录的投标人,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和未被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提供信用记录查询承诺书并加盖单位公章,如为联合体投标的,由联合体各成员分别提供);

8、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投标人,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招标活动(须提供声明函并加盖单位公章,如为联合体投标的,由联合体各成员分别提供);

9、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1) 联合体各方应按招标文件提供的格式签订联合体协议书,明确联合体牵头人和各方权利义务,并承诺就中标项目向招标人承担连带责任;(2)由同一专业的单位组成的联合体,按照资质等级较低的单位确定资质等级;(3)联合体各方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或参加其他联合体在本招标项目中投标,否则各相关投标均无效;(4)联合体成员数量最多不超过2(含)家。

三、获取招标文件

1、时间:2025年01月06日至2025年01月10日(9:00~12:00,15:00~18:00,法定节假日除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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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陈经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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