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信息

株洲市生活垃圾分类收转运设施提标改造一期项目(天元区)设施设备采购项目(第一批)——垃圾站设备包1、包2招标公告

2025-01-03
一、采购项目基本信息

1、采购项目名称:株洲市生活垃圾分类收转运设施提标改造一期项目(天元区)设施设备采购项目(第一批)——垃圾站设备

(登录后查看)4、采购项目预算:4964000.00元

ü支持预付款,预付比例: 30 % 

5、本项目对应的中小企业划分标准所属行业:  工业  

6、评标方法:¨最低价法  ü综合评分法

7、合同定价方式:¨固定总价 ü固定单价 ¨成本补偿 ¨绩效激励

8、合同履行期限: 详见本项目采购文件要求

9、本项目分阶段要求投标人提供以下保证:

ü投标保证金:采购项目预算的 2 %;

ü履约保证金:中标金额的 10 %;

ü质量保证金:合同金额的  3 %。

二、采购人的采购需
 

包名称 

最高限价(元)

标的名称

简要技术要求

数量

标的预算(元)

节能产品

进口产品

包1

4140000.00

自压式转运箱体

详见第五章“第二节 技术要求”

15

4140000.00

¨

¨

包2

824000.00

垃圾站除臭设备

详见第五章“第二节 技术要求”

8

824000.00

¨

¨

说明:

1.节能产品实行强制采购的,需提供国家认证机构出具的、处于有效期内的节能产品证书。

2.同意购买进口产品的,不限制满足采购需求的国内产品参与投标。

三、采购项目需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1、优先采购: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两型产品享受加分或价格折扣。

2、支持中小企业:中小企业享受预留采购份额或价格折扣。

四、投标人的资格要求:

1、投标人的基本资格条件:投标人必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登记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自然人,且应当符合《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第一款的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专门面向:¨中小企业  ¨小微企业 ¨监狱企业 ¨福利性单位。

¨强制分包:大型企业应将采购份额的     /    %分包给中小企业。

3、采购项目的特定资格条件:

包1:无。

包2:为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供应商须按招标文件要求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

4、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投标人,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

5、为本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不得再参加此项目的其他采购活动。

6、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拒绝其参与政府采购活动。

7、联合体投标。本次招标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五、获取招标文件的时间

有意参加投标者,于2025年 01 月 03 日至2025年 01 月 10 日, 0:00-24:00…… 获取招标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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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陈经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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