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信息

西安市新城区应急管理局新城区智慧防汛护安云管理平台建设项目竞争性磋商公告

2025-01-06
项目名称:新城区智慧防汛护安云管理平台建设项目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预算金额:500,000.00元

采购需求:详见采购需求附件

合同履行期限:

采购包1:自合同签订之日起180日历天内完成

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

采购包1: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合同包1(新城区智慧防汛护安云管理平台建设项目)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如下:

参与的供应商(联合体)服务全部由符合政策要求的中小企业承接。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合同包1(新城区智慧防汛护安云管理平台建设项目)特定资格要求如下: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自然人,并出具合法有效的相关证明材料。供应商需在项目电子化交易系统中按要求上传相应证明文件并进行电子签章。

(2)提供2023年度的财务审计报告(成立时间至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不足一年的可提供成立后任意时段的资产负债表)或其基本存款账户开户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及基本存款账户开户许可证(基本账户存款信息)。供应商需在项目电子化交易系统中按要求上传相应证明文件并进行电子签章。

(3)提供2024年1月至今已缴纳的1个月的纳税证明或完税证明,依法免税的单位应提供相关证明材料。供应商需在项目电子化交易系统中按要求上传相应证明文件并进行电子签章。

(4)提供2024年1月至今已缴纳的1个月的社会保障资金缴存单据或社保机构开具的社会保险参保缴费情况证明,依法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单位应提供相关证明材料。供应商需在项目电子化交易系统中按要求上传相应证明文件并进行电子签章。

(5)提供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承诺。供应商需在项目电子化交易系统中按要求上传相应证明文件并进行电子签章。

(6)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成立时间至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不足三年的可提供成立至今的书面声明)。供应商需在项目电子化交易系统中按要求上传相应证明文件并进行电子签章。

(7)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及被授权人身份证(法定代表人直接参加磋商的须提供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非法人单位参照执行。供应商需在项目电子化交易系统中按要求上传相应证明文件并进行电子签章。

(8)供应商不得为“信用中国”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和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的供应商,不得为“中国政府采购网” 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中被财政部门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供应商(采购代理机构查询时限为响应文件递交截止之日)。

(9)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 为本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加该采购项目的其他采购活动。供应商需在项目电子化交易系统中按要求上传相应证明文件并进行电子签章。

(10)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供应商需在项目电子化交易系统中按要求上传相应证明文件并进行电子签章。

(11)本合同包为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或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供应商需在项目电子化交易系统中按要求上传相应证明文件并进行电子签章。

 

三、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2025年01月07日至2025年01月13日,每天上午00:00:00至12:00:00,下午12:00:00至23:59:59(北京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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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陈经理
电话:010-83551561
手机:13717815020 (欢迎拨打手机/微信同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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