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信息

2025年第二采气厂六座处理厂采出水系统污泥减量化处理服务招标公告

2025-01-06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2025年第二采气厂六座处理厂采出水系统污泥减量化处理服务已由长庆油田分公司批准,资金来自企业自筹,出资比例为100%,招标人为长庆油田分公司第二采气厂。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服务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

第二采气厂榆林天然气处理厂、米脂天然气处理厂、神木天然气处理厂、佳县处理站、神木第二天然气处理厂和绥德天然气处理厂随着新井不断投产,部分压力返排液进入水系统,导致采出水水质更加复杂,每年检修清罐过程中产生大量含油污泥。为减少含油污泥外运数量,通过含油污泥减量化工艺,脱除含油污泥中大部分水分,达到降本增效目的。具体工作量如下:

序号

站点名称

工作量

单位

数量

技术要求

备注

1

榆林天然气处理厂

原泥(未脱水处理前的含油污泥)

1000

1.原泥经脱水处理后平均总量(质量)减少50%以上;

2.泥饼平均含液率应小于60%(抽样检测,检测率不小于10%);

3.滤液含固量小于500mg/L;

4.效率:原泥处理效率>5方/小时•台。

 

2

米脂天然气处理厂

原泥(未脱水处理前的含油污泥)

1100

3

佳县处理站

原泥(未脱水处理前的含油污泥)

800

4

神木第二天然气处理厂

原泥(未脱水处理前的含油污泥)

900

5

神木天然气处理厂

原泥(未脱水处理前的含油污泥)

200

6

绥德天然气处理厂

原泥(未脱水处理前的含油污泥)

100

2.2招标范围:

2025年第二采气厂六座处理厂采出水系统污泥减量化处理服务,计划费用131.3万(不含税),单价限价320元/吨(不含税),共需1名服务商。

2.3服务期限:自合同签订之日起至2025年12月31日。

2.4服务地点:第二采气厂榆林天然气处理厂、米脂天然气处理厂、佳县处理站、神木第二天然气处理厂、神木天然气处理厂、绥德天然气处理厂。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投标人须是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在国内注册的法人或其他组织,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

3.2业绩要求:2022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日前30日至少有1项污泥减量化服务项目业绩。

3.3人员要求:投入本项目人员不少于6人,包含1名项目负责人、1名技术负责人、1名安全负责人,施工人员至少3名,施工人员中至少有2人持有有效的低压电工特种作业操作证。

3.4设备要求:投标人须自有脱水工艺装置(至少1套),设备必须为自有设备,处理装置采用撬装集装箱式方便拆卸和搬迁(数量≤2个撬块),前置缓冲水罐容积不小于20m³,压滤机、破浆罐出厂时间不超过4年(购置日期2021年1月1日以后,以购置合同或发票时间为准,自主生产设备以铭牌时间为准)。

3.5财务要求:未被责令停产停业;未进入清算程序,或被宣告破产,或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投标人应提供2023年度经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审计的财务审计报告。包括资产负债表、利润表、现金流量表、财务报表附注。成立日期晚于2023年1月1日的,从成立年开始提供。

3.6信誉要求:①未被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www.gsxt.gov.cn)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②未被最高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③投标人或其法定代表人、拟委任的项目负责人无行贿犯罪。

3.7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招标文件获取

4.1凡有意参加投标的潜在投标人,请于北京时间2025年1月6日至2025年1月13日……报名。

4.2招标文件每标段售价为200元人民币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及开标时间,下同)为2025年1月17日14时00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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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陈经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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