贵阳市南明区教育局学校集体用餐服务项目成品餐及配送招标公告
2025-01-06预算金额:0.000000 万元(人民币)
最高限价(如有):0.000000 万元(人民币)
采购需求:
详见采购文件
合同履行期限:一年
本项目( 接受 )联合体投标。 (三)本项目 接受 联合体投标(最多不超过3家)。1.联合体各成员须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并依法取得营业执照,且营业执照处于有效期内。同时,联合体各成员中至少有一家具备有效期内的《食品经营许可证》或《食品生产许可证》;2.联合体各方必须签订联合体协议书,加盖联合体各方公章及法定代表人印章或签字;联合体协议书中须明确联合体牵头人和各方的责任及义务;联合体牵头人负责联合体在本项目的投标活动中与招标人的联络工作;3.联合体投标的最多只能是 3 家单位组成联合体;4.联合体各方没有被暂停或取消投标资格或被有关部门通报在招投标过程中有违法行为;联合体各方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5.联合体各方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或加入其他联合体在本招标项目中参加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已落实
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1. 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提供法人或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或自然人身份证明;
2. 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具体要求:供应商是法人的须提供2023年度的审计报告或财务报表。公司成立不满一年的企业须提供基本开户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供应商是其他组织或自然人,没有财务审计报告的须提供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
3. 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具体要求:提供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证明材料(自行承诺);
4. 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具体要求:提供2024年10月至今任意1个月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有效证明材料;(注:新成立公司,若无经营业务,由税务机关出具无税收证明)
5. 参采本次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提供参加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自行申明,原件)
6. 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投标供应商需提供书面承诺:在“信用中国”网站查询中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查询中未被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开标后由代理机构进行查询并记录,对完整信息打印作为证据;如发现材料内容与事实不符,将取消其投标资格,并承担由此造成的一切法律责任及后果。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本项目所需特殊行业资质或要求:投标人须具有《食品经营许可证》或《食品生产许可证》。
三、获取招标文件
时间:2025年01月07日 至 2025年01月14日,每天上午9:00至12:00,下午12:00至18: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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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陈经理
手机:13718064756(微信同号)
电话:010-83551561
邮箱:kefu@gdtzb.com
QQ:15716754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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