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信息

长沙黄花机场T3航站区南航基地项目招标代理服务招标公告

2025-01-06
1、招标项目简介

1.1 招标项目名称:长沙黄花机场 T3 航站区南航基地项目招标代理服务。

1.2 招标编号:ZJZB(登录后查看)

1.3 项目类别:服务类。

1.4 资金来源:企业自筹资金;

1.5 项目概况、招标范围、限价:

  1.5.1 项目概况:长沙黄花机场T3航站区南航基地项目选址长沙黄花机场T3 航站区航司预留用地,包括机务及配套设施项目、综合保障一期项目、配餐楼项目,具体如下:

(1)长沙黄花机场T3航站区南航基地机务及配套设施项目规划总建筑面积25805㎡,建设内容包括维修机库及附楼、附件维修厂房、航材库、机务特种车库、勤务特种车库、化工品库、动力中心等设施。项目总投资38131.11万元。

(2)长沙黄花机场T3航站区南航基地综合保障一期项目规划建筑面积48755㎡,建设内容包括综合业务用房、机组出勤用房、员工食堂、地下车库等设施。项目总投资46617.39万元。

(3)长沙机场T3航站区南航基地新配餐楼项目工程建设规模约7440㎡,建设内容包括配餐楼和污水处理站。项目总投资11041.48万元。

1.5.2 招标范围:包括且不限于长沙黄花机场 T3 航站区南航基地项目施工、服务、货物等招标代理业务。具体内容详见《第四章 用户需求书》

  1.5.3 最高投标限价:127.12万元。

注:1、以上均为含税价。因国家税务政策变化导致增值税率发生变化时,按新的增值税率执行,协议价=协议签订时的不含税价*(1+新税率)。协议签订时的不含税价=(协议约定的含税价、价外费用)/(1+协议签订时适用的税率)

2、本项目采用框架(无固定总金额)采购模式。投标人必须对全部内容进行报价,如有缺漏或超过最高限价(单价)的报价,将导致报价无效。

1.6 服务地点及服务期:

序号

服务内容

服务地点

服务期

1

包括且不限于长沙黄花机场 T3 航站区南航基地项目施工、服务、货物等招标代理业务。

长沙

自合同签订之日起五年。若已委托的工作内容不能在服务期限内完成,则该服务期限直至完成该项招标代理工作为止。

1.7 本项目只接受在中通服供应链管理有限公司-电子招标平台下载本招标文件的投标人投标。

1.8 本项目提供的服务应符合中国现行各项安全管理相关法律、法规、规章、政策和管理规范等规定及要求。

2、投标人资格要求

参加本项目投标的投标人必须符合下列要求:

2.1 被列入南航集团“限制交易供应商名单”且仍在限制期内的法人或其他组织不得参与本次投标。

2.2 被列入南航集团“禁止交易企业名单”的企业,不得参与本次投标。

2.3 递交文件的供应商之间在本项目过程中登陆,购标、递标、开标解密等任何一个环节存在IP地址异常一致的,或者支付平台服务费、提交各类保证金等付款行为的银行账户一致的,不得通过符合性审查,且采购人有权对供应商涉嫌违规的这些行为按第二章第二节《投标人须知》中第3.4.6的规定,以及依据本招标文件的其他规定和法律法规进一步审查、追究责任。

2.4 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个人,以及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实体,应当主动回避,不得参加本项目同一标段(已划分标段的)或本项目投标。分支机构(分公司)与法人(总公司)、同一法人(总公司)下设的多家分支机构(分公司)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备注:须提供承诺书,格式自拟。

2.5 分支机构(分公司)以自己名义投标的,不得使用法人(总公司)的资质与业绩。

2.6 投标人必须是具有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不含港澳台)注册的法人或其他组织,具备合法有效的营业执照。如分公司投标,须取得总公司的授权。(注意:须提供分公司、总公司有效的营业执照扫描件加盖公章、分公司自身满足以上要求的证明材料外以及总公司针对本项目的授权文件;授权文件请按照投标文件格式五要求填写。

2.7 投标人在经营活动中未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名单(黑名单)信息”(注意:须提供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此项完整内容截图或报告)或“严重失信主体名单”(注意:须提供信用中国网站中此项完整内容截图或报告)”,或者在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日前已被移除出黑名单或失信主体名单。(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仅以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或信用中国网站显示信息为准进行形式审查并作为认定依据,其他网站或文件不作为认定依据。)以上两项证明材料可一并提供或择一提供。如择一提供,视为投标人承诺均不在两项名单中;任何时候,如经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查询发现投标人在任一名单内的,视为投标人提供虚假材料。境外企业、港澳台地区企业及国内事业单位无需提供本款规定的材料。

2.8其他要求:

2.8.1 投标人在投标截止日前已具备组织招投标活动的能力。

备注:须提供在长沙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发布的招标公告网页截图打印页及中标通知书复印件,时间以中标通知书发出的时间为准。

2.8.2投标人拟派项目负责人具备工程类或经济类中级(含)以上技术职称资格。

备注:须提供项目负责人职称资格证书和投标截止前三个月中任意一个月的社保证明扫描件并加盖公章。

2.8.3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未通过上述资格要求审查的投标人不具备投标资格,评标委员会有权认定其不具备投标参与资格;招标人保留审查投标文件中所提供的所有资料原件的权利,任何时候发现投标人提交的相关文件、证明材料或承诺系伪造、变造或捏造的,将取消其中标资格并列入南航集团限制交易供应商名单——视为其已主动放弃自本次投标之日起3年内参加南航集团任何采购方式下任何项目的采购活动。

3、招标文件的获取

3.1时间:2025年1月7日8:30 至2025年1月13日17:30(双休日及法定节假日除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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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陈经理
电话:010-8355156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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