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信息

山西闽光新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超低排放评估监测咨询服务项目招标公告

2025-01-06

1.招标条件

山西闽光新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超低排放评估监测咨询服务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欢迎国内合格投标人对该招标项目进行投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名称:山西闽光新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超低排放评估监测咨询服务项目。

2.2 项目地点:山西省临汾市翼城县唐兴镇上石村。

2.3 项目概况:根据《重污染天气重点行业应急减排措施制定技术指南(2020修订版)》(环办大气函〔2020〕340号)文件及山西省相关政策文件规定要求,山西闽光新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拟委托第三方开展超低排放评估监测咨询服务工作。

2.4 招标范围及内容:本次超低排放评估监测咨询服务包含两阶段:1.超低排放评估监测:(1)投标人负责按照国家、山西省及临汾市超低排放改造相关要求并结合招标人公司现状,对现场进行详细排查,从有组织、无组织、清洁运输、监测监控等方面进行排查与评估,编制《山西闽光新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超低排放现场评估监测条件排查报告》;(2)对达不到超低排放指标要求的环节,提出具体改进建议,编制详细整改方案,指导招标人进行整改;(3)改造完成后,再次现场核查监测,编制《山西闽光新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超低排放评估监测报告》,通过专家评审并完成超低排放公示及备案等手续。

2.绩效评级创A:(1)投标人负责根据秋冬季绩效评级要求,协助招标人制定并实施整改计划,达到A级绩效评级标准;(2)汇总编制《山西闽光新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绩效评级报告》,指导并协助招标人完成A级企业申报、评定及公示等相关手续。

具体工作内容及要求详见招标文件。

2.5 工期要求:各节点服务期要求详见招标文件。

2.6 质量要求:满足国家、山西省、临汾市及行业相关文件规定要求且满足招标人要求。

3.投标人资格和业绩要求

3.1 投标人须具有工商行政主管部门核发有效的营业执照。

3.2 投标人须具有与本项目相适应的业务范围且具有履行本项目的能力。

3.3 拟派项目负责人:具有环保工程相关专业高级技术职称。

3.4 业绩要求:投标人需提供自2021年1月至投标截止日至少一项已完成的超低排放评估监测服务业绩。需同时提供合同及超低排评估监测公示通过印证材料。

3.5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6 投标人未被列入“信用中国”中的失信被执行人。

3.7 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本项目的投标。

3.8 投标人应当委托本单位的员工办理投标事宜,否则一经查证,将拒绝或否决其投标。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5年1月6日至2025年1月10日……下载招标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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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陈经理
电话:010-83551561
手机:13717815020 (欢迎拨打手机/微信同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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