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信息

焦作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科技和工业信息化中心焦作高新区汽车零部件产业园(一期)配套工程供配电工程项目招标公告

2025-01-06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为焦作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科技和工业信息化中心焦作高新区汽车零部件产业园(一期)配套工程供配电工程项目,已由相关部门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焦作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科技和工业信息化中心 ,建设资金来自财政资金,项目出资比例为100%,招标人为焦作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科技和工业信息化中心。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名称:焦作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科技和工业信息化中心焦作高新区汽车零部件产业园(一期)配套工程供配电工程项目 

2.2、项目概况:本工程位于焦作市示范区神州路与中原路交叉口东北角,具体施工内容为:对高新区汽车零部件产业园(一期 )项目所涉及高低压电缆及配电设备进行施工。

2.3、标段划分:本项目共划分一个标段。

2.4、建设地点:(登录后查看)

2.5、招标范围:本工程招标文件、工程量清单、补充文件及答疑纪要等全部内容。

2.6、计划工期:60日历天(不可抗力除外)。为加快推进“三十工程”项目建设,保障重大产业项目落地投产,因承包人原因造成工期延误,逾期竣工违约金的计算方法为:承包人按10000元/天承担逾期竣工违约金。逾期超过30天的视为承包人根本违约,发包人有权解除合同。  

2.7、质量要求:符合国家现行质量规范和标准,达到合格标准。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投标人须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

3.2、投标人须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电力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含)或输变电工程专业承包三级(含)以上资质,同时具备电力监管机构核发的伍级(含)以上《承装(修、试)电力设施许可证》(许可类别必须包含承装类、承修类、承试类),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3.3、项目经理资格:拟派项目经理应具备国家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机电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且未担任其他在建工程项目经理。(供应商出具加盖企业公章和法定代表人的印章的证明,如有在建,一经查实,取消中标资格)。注:本文件所指“在建项目”是指:项目尚未竣工或已中标未开工。如果“在建项目”项目经理有变更情况的,需在投标文件中附变更证明材料,否则视为项目经理有“在建项目”。其认定及例外按照《河南省规范项目经理和项目总监任职行为的若该规定(试行)》执行。

3.4、拟派技术负责人要求:投标人拟派项目技术负责人须具备电力或机电工程相关专业中级及以上职称,必须是本单位工作人员,具有本单位的社会保险,须提供本单位自2024 年1月1日以来缴纳近6个月的社保证明(须提供加盖有社保部印章的社保证明或社保部门网站查询截图);

3.5 业绩要求:投标人须提供自2021年1月1日以来承接的电力安装工程施工类似业绩不少于1个;(须提供合同协议书、工程竣工报告原件扫描件,时间以竣工报告时间为准);

3.6 财务要求:投标人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财务状况良好,没有处于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提供 2021年、2022年、2023 年度经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出具的审计报告(新成立企业不足三年的按已有年份计算);……

3.8、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注: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4.招标文件的获取

获取招标文件时间:2025年1月7日至2025年1月13日23时(含23时)(北京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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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陈经理
电话:010-8355156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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