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北高速燕赵驿行集团有限公司餐饮分公司廊坊、大名2对服务区(停车区)品牌合作项目竞争性谈判公告
2025-01-06河北高速燕赵驿行集团有限公司餐饮分公司廊坊、大名2对服务区(停车区)品牌合作项目竞争性谈判公告
1. 品牌合作条件
本项目河北高速燕赵驿行集团有限公司餐饮分公司廊坊、大名2对服务区(停车区)品牌合作项目,需求方为河北高速燕赵驿行集团有限公司餐饮分公司。项目已具备品牌合作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竞争性谈判。
2. 项目概况与谈判范围
2.1项目概况:为加快推进服务区商业化提升,打造具备品质化服务功能的综合性商业平台,现计划对廊坊、大名2对服务区(停车区)进行综合业态品质提升,着力打造自主品牌同时加快引进知名品牌项目。现对部分点位进行品牌合作招募。
谈判范围:河北高速燕赵驿行集团有限公司餐饮分公司廊坊、大名2对服务区(停车区)品牌合作项目。
需求方式:公开竞争性谈判。
标段划分。本项目共分2个标段,本次谈判范围为:
标段 |
服务区 (停车区)名称 |
位置 |
合作项目类别 |
最低分成比例(最低限价) |
合作年限 |
1 |
廊坊服务区 |
南区LF-S-02 (40平方米) |
那些好时光 (自选快餐) |
餐饮分公司最低以合作项目营业收入的22%起进行分成(具体以签订的品牌合作合同为准) |
3年 |
2 |
大名服务区 |
西区DM-W-04、DM-W-05 东区DM-E-04、DM-E-05、 (双区各43.49平方米) |
那些好时光 (自选快餐) |
餐饮分公司最低以合作项目营业收入的30%起进行分成(具体以签订的品牌合作合同为准) |
3年 |
3. 申请单位资格要求
3.1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港澳台除外)依法注册取得营业执照法人或其他合法经营体,且为一般纳税人。并在人员、技术、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实施能力,并提供品牌授权书(餐饮分公司自有品牌除外)。
3.2未被列入国家信息中心“信用中国”(https://www.creditchina.gov.cn/xinyongfuwu/)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企业经营异常名录、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和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名单。
3.3 申请单位不得存在下列情况之一:
(1)处于被责令停产停业、暂扣或者吊销执照、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吊销资质证书状态;
(2)进入清算程序,或被宣告破产,或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
(3)与需求方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品牌合作公正性的申请单位,不得参加本次品牌合作活动。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同一标段的品牌合作活动,否则相关申请均无效。
3.4本次品牌合作不接受联合体。
3.5与河北高速燕赵驿行集团有限公司餐饮分公司有过项目合作,产生诉讼、纠纷或者不满足要求被清理清退的,不得参与本次品牌合作。否则,视为申请无效。
3.6因申请单位自身原因放弃成交资格的,其响应保证金不予退还,且企业及法定代表人(自然人)及关联企业,定为品牌合作不良记录行为企业,列入河北高速燕赵驿行集团有限公司警示名单,五年内禁止参加本公司其他项目品牌合作。
4. 谈判文件的获取
4.1获取竞争性谈判文件时间:2025年1月6日至2025年1月8日(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9时至11:30时,下午14时至17时(北京时间,下同)。
4.2竞争性谈判文件每标段500元,售后不退。
联系人:陈经理
电话:010-83551561
手机:13717815020 (欢迎拨打手机/微信同号)
邮箱:kefu@gdtzb.com
QQ:15716754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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