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石化上海工程有限公司SSEC泡沫玻璃公司框架招标泡沫玻璃招标公告
2025-01-071.招标条件
1.本招标项目 SSEC泡沫玻璃公司框架招标泡沫玻璃 , 招标人为 中石化上海工程有限公司 , 招标项目资金来自 国有资金占主导地位 , 出资比例为 100 % 。该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 泡沫玻璃 采购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概况
序号 |
项目名称 |
项目概况 |
1 |
SSEC泡沫玻璃公司框架招标 |
/ |
2.2 招标范围
序号 |
物资描述 |
数量 |
单位 |
1 |
泡沫玻璃 |
1.000 |
批 |
2 |
矿物棉制品 |
1.000 |
批 |
3 |
其他保温材料及制品 |
1.000 |
批 |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本款提出的资质、业绩等要求,并具有与本招标项目相应的供货能力。
3.1.1 资质要求。
(1)投标人具有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或按照“三证合一” 登记制度登记,执照有效。(2)产品符合JC/T647《泡沫玻璃绝热制品》和ASTN C552-2017的规定(3)泡沫玻璃产品导热系数满足λ≤0.045 W/m.K(25℃)(4)产品使用密度120±8kg/m³、抗压强度≥0.8Mpa、吸水率≤0.5vol% (5)绝热材料及其制品的化学性能应稳定,与奥氏体不锈钢表面接触的绝热材料,其氯化物、氟化物、硅酸根、钠离子的含量应该符合《覆盖奥氏体不锈钢用绝热材料规范》(GB/T17393-2008)的规定,且氯离子含量小于等于25ppm,其浸出液的PH值应不小于7并。提供有资质的第三方检测报告。(6)提供检测产品密度、导热系数、抗压强度、线膨胀系数、氯离子含量等性能的检测设备清单(7)承诺泡沫玻璃施工所需的辅材由供应商配套供应,并应符合供应商的企业标准(8)承诺泡沫玻璃分批供货,具体按项目施工进度要求,供应商应对泡沫玻璃施工进行现场指导
3.1.2 财务要求。
无
3.1.3 业绩要求。
(1)投标人须提供2019年1月至2023年12月(合同签订时间)内每年至少一套炼油装置或乙烯装置及其配套装置业绩,至少有一个单一合同额大于500万元的管道保冷材料供货业绩。并需提供能证明供货业绩的证明材料,供应商必须提供合同复印件(单价价格及金额可隐去)予以证明,合同内容至少包括:装置名称、产品规格及数量及签署盖章页等。材料不清晰或缺失能够证明满足业绩门槛的关键信息均视为无效业绩
3.1.4 信誉要求。
(1)投标人近两年内没有发生重大安全责任事故。须提供由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署并加盖公章的承诺书。 (2)投标人不存在被责令停产停业、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暂扣或者吊销执照;不存在进入清算程序,或者被宣告破产,或者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须提供由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署并加盖公章的承诺书。(3)投标截止日投标人未被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且未被“信用中国”网站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且未被中华人民共和国应急管理部政务服务平台列入安全生产严重失信主体名单。(4)投标人未处于被中国石化给予风险停用、违约停用处理期内。(5)投标人近三年在“信用中国”网站,或生产所在地省级政务公开平台,无因环保问题的行政处罚事项(已撤消的行政处罚不计入)。(6)承诺完全同意框架协议条款,如无框架协议偏差条款文件上传,视为对框架协议主要条款完全同意。须提供由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署并加盖公章的承诺书。(7)本标段按单价设置最高限价,投标人报价单价不得超过最高限价,详见泡沫玻璃报价清单。
3.1.5 其他要求。
无
3.2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
3.3 本次招标接受生产商/制造商(招标物资由投标人自行生产)投标,不接受代理商投标。不接受流通商投标。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招标文件开始售卖时间 2025年1月7日10时0分 至 2025年1月14日16时0分 (北京时间,下同)……下载电子招标文件。
4.2 招标文件每套售价 100.00 元,售后不退。
联系人:陈经理
电话:010-83551561
手机:13717815020 (欢迎拨打手机/微信同号)
邮箱:kefu@gdtzb.com
QQ:15716754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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