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信息

长春水务集团城市排水有限责任公司污泥及栅渣运输项目监理招标公告

2025-01-06
一.招标条件

长春水务集团城市排水有限责任公司污泥及栅渣运输项目监理已由有关部门批准建设,建设资金为自筹,资金落实情况为已落实,招标人为长春水务集团城市排水有限责任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采用资格后审的方式进行公开招标。

二.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名称:长春水务集团城市排水有限责任公司污泥及栅渣运输项目监理

2.2建设地点:招标人所辖单位;

2.3监理服务期:自合同签订之日起至2025年12月31日。

2.4招标范围:长春水务集团城市排水有限责任公司污泥及栅渣运输全过程监理。

2.5监理服务质量标准:符合国家现行标准《建设工程监理规范》及吉林省地方标准《建设工程监理规范实施细则》。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投标人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市政公用工程监理乙级及以上资质的法人或其他组织,并在人员、试验检测仪器设备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监理能力。

3.2 拟派的监理人员须满足如下条件:

(1)投标人拟派出的总监理工程师须具备市政公用工程专业国家注册监理工程师执业证书,并同时具有中级及以上职称证书。

(2)拟派的各专业监理工程师须具有市政公用工程专业国家注册监理工程师证书或省级监理工程师证书。

3.3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4 外埠单位在我省承揽项目应按照吉林省相关文件要求办理入吉企业信息登记(入吉企业相关信息在“吉林省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上公布后,方可在我省从事建筑活动),拟派出的总监理工程师必须为该平台注册人员。

3.5 拒绝列入政府取消投标资格记录期间的企业或个人投标。

3.6 投标人近三年财务状况良好,无破产、资产被冻结、接管等情况发生;

3.7 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违反规定的,相关投标均无效。

3.8 投标企业同类或类似业绩的认定:本省行政区域内的业绩认定(企业业绩),应当采用“吉林省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以下简称“平台”)工程项目信息中的业绩。在省域外的业绩认定,必须是通过互联网且不需任何权限即可在工程所在地的省级建筑市场监管一体化工作平台查询得到,其他网站查询的业绩不予认定,而且查询到的数据应能满足招标项目的要求。投标人应在投标文件中附有关业绩的查询网址及查询网页截图。评标过程中,评标专家在现场监督人员的监督下对投标人的业绩通过平台或工程所在地的省级建筑市场监管一体化工作平台核查,未查询到的业绩不予认定。  

3.9 未被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   

3.10 未被最高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或各级信用信息共享平台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3.11 本项目招投标活动的每个环节须是潜在投标人的唯一授权委托人。相关文件和表格均应由其授权委托人签署,授权委托人提供本单位社保证明,整个招投标过程不得更换授权委托人。否则,其投标将被否决。  

四.招标文件获取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5年1月6日至2025年1月10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日8:30时至16:30时(北京时间,下同),……获取招标文件,核实准确后发放招标文件:

(1)企业营业执照副本;

(2)企业资质证书副本;

(3)总监理工程师证书、职称证;

(4)企业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法定代表人身份证、被授权人身份证;

(5)企业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身份证;(仅限法定代表人获取招标文件提供)

(6)吉林省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入吉企业官网截图并加盖投标单位公章;

(7)投标单位只能授权1人办理投标报名及招标投标相关事宜,整个招标投标过程不得更换被授权人,授权委托人提供本单位社保证明,法定代表人或被授权人须按规定参加开标活动,并现场核验身份(出示有效身份证)。否则,视为自动放弃投标。

4.2 招标文件售价1000元,售后不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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