宜春市妇幼保健院采购母胎监护仪、输血输液加温仪项目招标公告
2025-01-07最高限价:16.5万元
采购需求:
采购条目名称 |
数量 |
单位 |
采购预算单价 (人民币) |
技术需求或服务要求 |
母胎监护仪 |
5 |
台 |
27000元 |
详见采购要求 |
输血输液加温仪 |
1 |
台 |
30000元 |
详见采购要求 |
合同履行期限:接采购人通知后15个日历日内(含安装调试)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基本要求;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近两年任一年的审计报告或财务报表或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或财政部门认可的担保机构出具的响应担保函)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须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近六个月任一月的社保、纳税凭证)
(5)参加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7)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或响应代理人身份证和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原件;
(8)缴纳响应保证金凭证;
2.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采购活动。
3.通过“信用中国”网站查询相关主体信用记录,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供应商(处罚期限尚未届满的),不得参与本项目的采购活动。
4.(1)二、三类医疗器械产品须具有医疗器械注册证,一类医疗器械产品须具有产品备案登记凭证;
(2)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生产的二、三类医疗器械产品的须具有医疗器械生产许可证,一类医疗器械产品须具有医疗器械生产备案凭证;
(3)经营三类医疗器械的须具有医疗器械经营企业许可证,二类医疗器械须具有医疗器械经营企业备案登记凭证。
三、获取询价通知书
时间:2025年1月7日至2025年1月10日(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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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陈经理
手机:13718064756(微信同号)
电话:010-8355156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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QQ:15716754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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