包头工务段维修生产用车租赁招标公告
2025-01-07包头工务段维修生产用车租赁
二、 项目概况
1、项目名称:维修生产用车租赁
2、服务内容:租赁方需按要求提供车辆用于包头工务段日常生产。
3、作业地点:包头工务段管辖新上线、响大线(鄂尔多斯图克镇、乌审旗,达拉特旗)
4、租赁车型:9座工程车抢险车(带斗)
5、租赁最高限价(不含税):9座工程车抢险车每日340元(不含税)。从中标之日起至2025年6月30日,计划投资24.6万元。
6、费用说明:租赁期间机动车保险费、交通事故产生的费用均由中标单位负责。
标段一:响大线马场壕站租赁9座工程车抢险车(带斗)1辆,计划投资6.15万元。
标段二:响大线召壕站租赁9座工程车抢险车(带斗)1辆,计划投资6.15万元。
标段三:响大线三晌梁站租赁9座工程车抢险车(带斗)1辆,计划投资6.15万元。
标段四:新上线图克站9租赁座工程车抢险车(带斗)1辆,计划投资6.15万元。
三、 投标人资格要求
通用条款(标段一、二、三、四均需满足):
1、投标人须为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合法注册的法人或者其他组织;
2、必须具有合法资格的车辆租赁经营实体或个人,有长期供应招标单位所需车辆租赁能力的服务商。
3、投标单位所供出租车辆必须符合国家、行业技术标准和招标文件要求。
4、能够开具正规的车辆租赁增值税专用发票,需提供增值税专用发票复印件(加盖公章)。
5、投标人资质/业绩要求: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法人资格和独立签订合同的权利,并具备相应的经营范围。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2)投标单位各招标车型必须拥有1辆及以上,并要求车辆所有人必须为投标单位,车辆必须参加车辆保险,具有车上乘客险每座50万及以上,第三者责任险100万及以上,需提供车辆的保险复印件。
(3)投标单位需提供近一年企业租赁车辆项目业绩(提供合同或发票复印件)以及上一年度财务审计报告。
(4)投标单位需完全响应招标文件中涉及投标服务名称、报价(必须为不含税报价)、数量、服务期限等条款规定,投标承诺书必须按照招标文件要求制作。
(6)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7)投标人提供的资格性审查承诺书应声明:是否被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列为严重违法失信企业;是否被人民法院列为失信被执行人;是否在近一年内企业或法定代表人有被司法机关认定的行贿犯罪行为;是否在近一年内本企业或法定代表人有被纪检监察组织认定的违规向铁路企业人员送礼金、礼品和各种有价证券、支付凭证等行为;是否被行政主管部门责令停业、被暂停或取消投标资格;拟供项目是否被行政主管部门责令暂时停产或停止使用;是否被中国铁路总公司暂停接受其参与各类项目采购活动,或暂停采购、使用其相应项目;如所供项目为国家强制性认证或中国铁路总公司认证采信目录内的产品,其认证证书是否持续有效;对同一包件或未划分标段和包件情况下,与本单位存在控股或管理关系的单位,以及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的机构是否参加投标。
(8)本公告不做经济合同使用,过期作废。确定最终中标单位后,签订正式租赁合同。
6、本次招标 不接受代理商投标;
7、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8、投标文件各页需加盖公章。
四、投标文件组成内容
1、资格证明文件:车辆租赁服务商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复印件;
2、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或授权委托书;
3、投标保证书;
4、财务证明文件;
5、投标报价表;
6、售后服务承诺;
7、近一年公司利润表(附财务报表、审计报告);
8、车辆信息、车辆保险信息;
9、投标人廉洁投标承诺保证书;
10、招标公告其它要求项目。
五、报名时间:2025年1月7日-2021年1月1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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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陈经理
电话:010-83551561
手机:13717815020 (欢迎拨打手机/微信同号)
邮箱:kefu@gdtzb.com
QQ:15716754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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